古代人是怎么买房的?古代买房限购吗?
买房已经成了现代人不可回避的话题,房价高也是每位年轻人的痛点。那在古代的时候,当时人们是怎么买房的呢?其实古代人的房子面积是要比现代大很多的,而且一般不会选择轻易搬家,可能世世代代都住在同一个地方,不过具体的房价也是要看地段的,都城的房子肯定就会贵一些。限购并不是每个朝代都有,例如汉朝的时候刘邦就限制了大臣们可以盖房的土地,也就相当于是限购了。
如今我们拼命奋斗,为的就是能买套房,有一个安身之所,可是现在房价的起伏大大超乎了我们的预估,买房成了生存的负担,有些人累苦累活干半辈子,可能都买不起一套房子,国家针对这种情况,也一直在控制房价,可这价格就是降不下来,那么古代的房子也是这么贵吗?古人又是如何买房呢?咱们今天就穿越回各朝各代看看当时的房价水平。
“首都”买房一样难
我们都知道大城市的房价贵,相比起来,跟二三线城市的房价,甚至能差出数十倍,其实,从古至今都是这样的。比如,唐朝写《长恨歌》的大诗人白居易,他三十出头参加工作,还是当时的正二八经的公务员,官位是正九品校书郎,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事业单位的初级干部,而且当时的工资待遇也不低的,每个月能拿到一万六千钱,减去每个月杂七杂八的开销,还能存下八千五百钱,但是就这样存了十年,他也不够钱在长安买下一套房子。没办法,他只好跑到陕西的渭南城(就像北京附近的通州)置了套房产,平时在长安租房上下班。
刘邦的限购政策
西汉建国后,皇帝刘邦就为了奖赏跟随自己打天下的人,搞了一次大型的分房分地运动。这次分房分地是按照“爵位”标准进行的,在秦汉时期,爵位被划分为20等,王以下最高的爵位为“彻侯”,最低则为“公士”。如果你身为彻侯,朝廷就会分配300亩(约合20万平方米)地给你当宅基地,任你在之上建房;而最低级的“公士”,朝廷也会分给你一块长宽各为30步(1步相当于1.43米),即1840平方米的土地让你来盖房。
但朝廷同时也颁布了一个规定:“欲益买宅,不比其宅,勿许。”这是什么意思呢?想买房子?可以,只能购买与自己的宅院相邻的房屋,这也相当于现在的限购令,是当时限制房产交易的一项政策,这样做也是因为跟当时的税收政策有很大的关系。当时朝廷主要由人头和财产为依据征税,而家有多少人多少财产,全是人们自己上报的。为了避免偷税漏税,朝廷鼓励邻居揭发检举。一旦你有什么蛛丝马迹,作为离你最近的邻居,可就发了一笔横财,因为当时偷税漏税的话,财产直接充公,你的邻居还能得到你的一半家产,怕不怕,刘邦这招够狠吧,这个政策也限制了频繁搬家的可能,对当时的社会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买卖房屋要先问亲邻
到了唐朝之后,买卖房屋的限制比秦汉时要松了不少,但是还是有一条现在看来有些“霸道”的要求:想要卖房,一定要先问亲友要不要,亲友不要再问邻居,邻居也不要,或者亲邻出的价格不公平,你才能将房产卖给他人。到宋朝时,条令更严了,想卖房?先弄个“问账”,相当于一份合同,上面得写清楚自己要卖房的原因等等,并且只有你的所有族人还得加上邻居全签字同意你卖房,你才能合理出售你自己的房屋。
其实,这种规定不是为了控制房价,而是为了保护当时的宗族制度。因为中国古代社会的基础就是宗族制度,一切的不动产在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都是个人与族人所共有的,尤其是房屋这种由祖上遗留的房产,如果未经叔伯兄弟同意就出售,很可能伤害其情感与利益。为了维护这种基础制度的稳定,减少宗族内部的纠纷,朝廷规定在卖房前一定要先征求亲属的同意,也为了政府能更好地控制每一户居民,减少征税、破案、统计人口的难度。
控制炒房的高招
在明清时期的房市,更加不可能有炒房的人了,没有人想去囤积房屋,原因就是推出的“找房款”制度。找是找补的意思,简单来说就是刚开始我卖房时卖了你1万块,过了些日子,我发现房价已经涨到了5万块了,那么我拥有一次让你“找补”给我房款的机会,即卖方向买方追讨一部分货款,以补足商品的价值,在这样的政策条款下,谁还没事去炒房卖房?折腾了一圈,还是这点价值。
这里有一个案例,在康熙六十年的时候,江苏省武进县的居民刘文龙将自己的一亩八分地以七两银子的价格卖了出去。时隔八年,刘文龙以“原价轻浅”为由,又委托中介向买主找补了一两银子。自明清到民国时期,找房地款的现象可谓是屡见不鲜。清朝政府明文规定,允许卖方“凭中公估找贴一次”。即使买卖双方已经钱货两讫,房子也过户到买主名下了,如果后来房价涨了,卖方仍有权利让买方再掏一次钱!而且在历朝历代,朝廷往往都会限制一个人拥有园宅地的面积。如果购买超过指标,那么每超一亩就得挨十大板!
原来古代的房地产政策这么严厉,对比今天的房地产市场,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
古代两国结盟,一般会用联姻的方式表明忠心,所以孙权把自己的妹妹嫁给了刘备。但是当孙权为自己的儿子提亲的时候,却遭到了关羽的反对,为什么关羽不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孙权的儿子呢?有人说是因为关羽看不起孙权,孙权作为东吴皇帝还要被关羽嫌弃么。实际上关羽也是担心自己的女儿嫁到东吴日后会被当做人质,同盟关系并不是永久稳定的,一旦出现裂痕,那关羽女儿的境地就比较危险了。
首先要纠正一种错误的观点。有人认为,当年孙权向镇守荆州的关羽求亲,希望关羽把女儿嫁给自己的儿子,关羽不答应,说“虎女安能配犬子乎”这个话,是关羽骄傲自大的表现。其实,这并不是关羽骄傲自大,而是关羽不愿意把自己唯一的宝贝女儿,以和亲的形式嫁到吴国的一种托词而已,只不过他的托词说得不怎么漂亮罢了。
不过,关羽没有想到的是,他不愿意女儿以和亲的形式嫁出去,不愿意女儿进入一段政治婚姻。但是,最后他的女儿依然以和亲的形式嫁出去了,进入的,依然是一段政治婚姻。
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们先来看看,关羽为什么不愿意把女儿嫁给孙权的儿子。
按常规的思维来理解,关羽把女儿嫁给孙权儿子,也算是门当户对,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是一种高攀。而且孙刘两家也有过这种和亲,比如孙权的妹妹就嫁给了刘备。
但是,当孙权向关羽求亲的时候,情况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那时候,蜀汉处于强势地位,而且上升势头极快,虽然孙刘两家依然是友好军事联盟。但是,两家翻脸,大打出手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孙权求亲,就是一种避免被蜀汉攻击的举措。因为一旦关羽之女嫁过去了,关羽投鼠忌器,就不可能轻易向吴国发动进攻。
关羽当然也清楚这一点,他知道,就算现在不向吴国发动进攻,蜀国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肯定还是会发动对吴国的进攻。到时候,他女儿在吴国,那时候他是非常难办的。同时,刘备虽然和他亲如兄弟,但是也可能会猜忌他,怕他和吴国联合起来造反。那样,他会更加难受。
所以,我认为关羽不把女儿嫁给孙权儿子,做法其实并没有不对。
但关羽实在又是做错了。错在哪里呢?
一是他回答孙权的方式不对。一方面让孙权受了侮辱,孙权咽不下那口气。另一方面明显地暴露了蜀汉的野心和意图,让吴国明白自己处在一种多么危险的境地(所以他们才会利用关羽北上攻打襄樊的机会,冒险偷袭荆州)。
二是关羽在北方攻打襄樊的时候,对孙权缺乏必要的提防。你既然羞辱了孙权,就要能分析出孙权当时内心有什么样的想法,就要明白孙权绝对会主动进攻。
结果就是,孙权偷袭荆州,关羽败走麦城,自己死掉,女儿失去依靠。
关羽去世后,他唯一的女儿来到成都,投奔刘备。
不久,刘备发动对东吴的夷陵之战失败,自己也怀着满腔的遗恨,撒手人寰。这样,关羽的女儿关氏,就由诸葛亮监管。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诸葛亮把关氏嫁给了李恢的儿子李遗为妻。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算是一种政治婚姻,是一种“和亲”。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在刘备去世后,史料记载,当时的蜀国,有一半的郡县已经造反。这些造反的郡县,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刘备进四川前的四川本土豪强士族及有影响力的名士,二是南方的少数民数。
这其中,李恢属于四川本土的豪强士族及有影响力的名士那一类。在刘备进四川时,追随了刘备,后来在本土豪强造反的时候,李恢并没有参与。诸葛亮对他很信任,派他担任庲降都督。庲降都督府,是在益州南部、南中地区设置的戍卫重镇,目的是安抚当地豪强,招抚南方的少数民族。
庲降都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对蜀国南方的平定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诸葛亮把关羽的女儿嫁给了李恢的儿子,显然是一种政治上的考虑,目的是要确保李恢不能在招抚的时候反被招抚,拥兵自重成割据势力。
关羽的女儿嫁给李恢儿子后,究竟做了什么,历史上并无记载,民间有很多关于她的传说。说她叫关银屏,后来又参与了平定南方的战争。但这大约只是一种美好的想象罢了,因为传说岳飞的女儿也叫岳银屏。显然,这是只能出现在传说中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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