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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庄太后与多尔衮同居背后的阴谋:孝庄下嫁之谜

时间2023-01-25 12:23:14发布admin分类历史趣闻浏览86

  太后下嫁之说传了百余年,否定者有之,肯定者有之,或认为虽无下嫁之名,至少有同居之实,观点仍难以统一。推原其故,在于现有证据之不足,以及各人解读之不同。

  多尔衮是努尔哈赤的第十四子,生于明万历四十年十月二十五日(1612年11月17日),为太宗异母弟。据说多尔衮相貌最像其父,深得父亲喜爱,努尔哈赤曾有意将其作为自己的汗位继承人。但是,当1626年努尔哈赤去世时,多尔衮的母亲大妃乌喇纳拉氏被逼殉死,不满十五岁的多尔衮当然无力争夺汗位。在皇太极时期,年轻的多尔衮作战勇敢机智,很快以其卓越的战功、出众的才干和对兄长皇太极的忠心,超越几位兄长,被封为睿亲王,领正白旗,参决军国大事,并娶了庄妃的妹妹为妻。

  当皇太极去世以后,再次出现皇位之争时,很快就形成了多尔衮与皇太极长子两派的严重对立。双方都握有重兵,多尔衮有两白旗的支持,豪格则有两黄旗的拥护,一时间剑拔弩张,各不相让。但是双方又各有顾忌,一旦刀兵相见,血溅朝堂,谁也没有必胜的把握。最后,在五大臣会议上,多尔衮审时度势,拒绝了拥戴者对自己的推荐,提出由皇太极第九子年幼的福临继位,由他和郑亲王济尔哈朗共同辅政。此议得到各方认可,既然立的是先帝之子,两黄旗大臣也无话可说,于是诸王大臣盟誓效忠,从而避免了在明亡前夕的关键时刻清王朝内部的分裂和相互残杀。多尔衮虽然没有当上,但却在粉碎政敌豪格皇帝梦的同时,大大强化了自己的权利和地位,成为清王朝的实际统治者。

  几个月后,多尔衮敏锐地抓住时机,接受山海关总兵的请求,亲率大军入关,击败刚刚推翻明王朝的农民起义军,一举占领北京。元年(1644)九月,奉迎两宫皇太后和幼帝福临入京,定鼎中原,实现了努尔哈赤和皇太极梦寐以求的夙愿。在分兵南下继续征战的同时,他又取法于前明,制定各种内外制度。多尔衮总揽朝纲,尽心王事,在明清王朝更替的历史中起了重要作用,其权势越来越大,地位也越来越高,称号由“叔父摄政王”进为“皇叔父摄政王”,直至“皇父摄政王”,等于就是太上皇了。不过,多尔衮还是清醒的,他时时告诫诸王大臣不可谄媚自己而不尊朝廷,不尽忠皇上。

  然而,功高天下的多尔衮并不长寿。顺治七年(1650)十一月,多尔衮出猎塞外,于十二月初九日(1650年12月31日)病死于喀喇城(今河北滦平),年仅三十九岁。灵柩回京时,亲率诸王大臣出城跪迎。顺治发布哀诏,追怀其功德:“昔太宗文皇帝升遐之时,诸王群臣拥戴皇父摄政王。我皇父摄政王坚持推让,扶立朕躬。又平定中原,混一天下,至德丰功,千古无两。不幸于顺治七年十二月初九日戌时以疾上宾,朕心摧痛,率土衔哀,中外丧仪,合依帝礼。”接着,又追尊多尔衮为“懋德修道广业定功安民立政诚敬义皇帝”,庙号成宗。追封其元妃为“义皇后”,夫妇一同升祔太庙祭享,即视同一位真正的皇帝,极具哀荣。

  但是,当年帝位之争造成的矛盾在压抑多年后终于爆发了。多尔衮当政时,威自专,对待政敌豪格不公,于顺治五年(1648)将其迫害致死,对当初反对过自己的两黄旗大臣打击压制,致使一些人对多尔衮极为愤恨,却只能忍气吞声。现在多尔衮一死,他们翻身的机会就来了。顺治八年(1651)二月,有人揭发多尔衮生前曾制有八补黄袍等物,于是诸王大臣群起攻击,称多尔衮专擅,有谋逆之心。刚刚亲政的顺治马上下诏,将多尔衮削爵,撤出宗庙,开除宗室,追夺所有封典,籍没家产人口入官,其养子多尔博归宗(多尔衮无子,抚其弟子多尔博为嗣),更有甚者,还将多尔衮陵墓平毁,鞭尸示众,并砍掉脑袋。短短两个多月内,多尔衮的名誉有了天壤之别。

  直到四十三年(1778),在沉冤一百多年以后,多尔衮才得到彻底平反昭雪。专门发布诏谕,肯定多尔衮首先统兵入关,“抚定疆陲,一切创制规模皆所经画。寻即迎世祖车驾入都,定国开基,成一统之业,厥功最著”,并称每览《实录》中所载其言行,“未尝不为之坠泪,则王之立心行事,实能笃忠荩、感厚恩,深明君臣大义,尤为史册所罕觏”,断然否定了多尔衮有谋逆之心,“实为宵小奸谋,构成冤狱”。因此,下令将多尔衮复还睿亲王封号,并追谥为“忠”,补入玉牒,仍令多尔博一支承嗣。多尔衮作为非常时期的一位非常人物,其生前身后的非常际遇终告了结。

  这一故事中的两位主人公境遇既然如此,太后下嫁之说显然难以成立了。如果孝庄确实曾下嫁多尔衮为妻,无论是与多尔衮两情相悦而自愿下嫁,抑或是出于笼络多尔衮以保护顺治而勉强委身,都难以出现多尔衮尸骨未寒即遭陷害清算的结局,因为批倒批臭多尔衮,对于孝庄和顺治母子的名誉尊严都大有损害,相反,继续维护多尔衮的名誉,才是孝庄和顺治有利的选择。

  几十年来,不少历史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严肃的研究和考证。著名清史学家孟森先生首先驳难,在其《太后下嫁考实》一文中对下嫁之据辩驳甚力,指出不仅下嫁为虚,甚至两人连同居关系都不存在。继其后者,仍不断有人撰文,否定者有之,肯定者有之,或认为虽无下嫁之名,至少有同居之实,观点仍难以统一。推原其故,在于现有证据之不足,以及各人解读之不同。

  野史中所载的大婚恩诏,显为文学笔法,系好事者杜撰,自不足信。也有人声称,清末宣统之际在内阁大库检得过太后下嫁诏书,但却无人佐证其事,现存清代档案早已经过整理,迄未发现这一诏书,所言亦难以为据。

  张煌言确实写了那首《建夷宫词》,但不能奉为信史。张煌言本为抗清名将,后来兵败被俘,誓不降清,惨遭杀害,他的许多诗文都是表明反清复明志向的。或许,顺治七年正月,多尔衮娶了其侄妇肃亲王豪格之妻也姓博尔济吉特氏,与两宫皇太后同姓,而且是孝庄的妹妹,以讹传讹,张煌言听说后,就信手写入诗中,甚至有意加以歪曲,借以讥讽贬斥清宫没有伦理道德,也未可知。

  传闻的依据之一是多尔衮“皇父摄政王”之称号——多尔衮既非皇帝,又不是皇帝之父,既称“皇父”,则必然是娶了皇帝的母亲。其实,多尔衮的称号,是一步步抬高的。顺治元年(1644)十月,即顺治帝被迎入北京再次举行登基大典后,多尔衮因功被封为“叔父摄政王”,共同辅政的郑亲王济尔哈朗被封为“辅政叔王”,自然低了一格。顺治二年(1645)五月,有个御史赵开心疏称多尔衮以皇叔之亲而兼摄政王之尊,仪制宜定,“称号必须正名”,他说原来的“叔父摄政王”不妥,“夫叔父,为皇上叔父,惟皇上得而称之。若臣庶皆呼,则尊卑无异矣,”建议正名为“皇叔父摄政王”,经礼部等议定批准。到了顺治五年(1647)十一月,以南郊礼成,颁布恩诏大赦天下,第一条即称“叔父摄政王治安天下,有大勋劳,宜增加殊礼,以崇功德”。经部院大臣集体讨论,多尔衮的称号定为“皇父摄政王”。自此,直到多尔衮病逝,清政府的公文中都是这样称呼的,现存清代档案可为确证,而且据朝鲜李朝《实录》记载,顺治六年(1648)二月接到的咨文中已称“皇父摄政王”。从时间上看,这一称号的确定,比传闻太后下嫁的时间早了一年多,因为多尔衮的妻子是顺治六年十二月去世的,传说下嫁是在顺治七年初。显然,“皇父摄政王”之称号实为崇显表彰其功德,沿用古代国君尊称臣下“尚父”(周武王称)、“仲父”(称)、“相父”(称)之遗意而已,绝非多尔衮真的做了顺治小皇帝的继父。

  持下嫁说者,多举清人蒋良骐《东华录》所载当初给多尔衮定罪时有“又亲到皇宫内院”一语,认为实属暧昧,有秽乱宫廷之嫌。然而这句话的上下原文为“自称皇父摄政王,又亲到皇宫内院,以太宗文皇帝之位原系夺立以挟制皇上”,文意非常清楚,说多尔衮曾亲到皇宫内院向人发牢骚,称太宗皇太极得位不正,自然顺治继位亦不正,以此要挟顺治小皇帝,这是多尔衮的一条重要罪状。无论这一指控是否属实(指责多尔衮“自称皇父摄政王”一条,已非事实),“亲到皇宫内院”一语只是指出多尔衮说太宗得位不正的地点和对象,将其单独抽出作为多尔衮曾秽乱宫廷甚至作为太后下嫁的证据,显然是断章取义,没有任何说服力。

  太后下嫁之说流传很广,但在清代档案和典籍中却没有任何记载。有人认为,那是因为后来清朝统治者觉得这件事不光彩,于是销毁了有关档案,删改了史籍中的记录。这种推断也颇为牵强,因为我们在当时朝鲜李朝的《实录》中同样也找不到“太后下嫁”的任何记载。如果太后下嫁是公开的,并曾颁布恩赦诏明告天下,那当然会颁诏给朝鲜,朝鲜《实录》中肯定会收录,或有所记载与议论。即使这件事是秘密的,每年几批来华进贡、谢恩及陈奏的朝鲜使臣也会得之街谈巷议,因为在明清鼎革的非常时期,这些朝鲜使节都负有多方收集各种情报的任务,回国后要向国王报告,其《实录》中载清朝之事甚详,就是这样得来的。在清初很长一段时期,朝鲜看不起清朝,认为他们是未开化的夷人,而且对清朝怀有敌意,在其《实录》中常见对清朝的不满和蔑称,在公开场合奉清朝正朔,但其官员告身等内部文件却只署年月而不书年号。如果太后下嫁实有其事,朝鲜当然不会为清朝隐讳,必然载之史册,事后也不必有删削之举。

  总之,太后下嫁这桩疑案流传虽广,却无任何的证据。但是作为人们的茶余谈资,或是文学作品的绝佳素材,它还会一直流传下去。

  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即使贵为国母皇太后,也不免为流言非议。孝庄九泉有知,她会做何感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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