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星碎尸案,面目全非的头颅
1993年7月7日晚,马来西亚吉隆坡一间接近美达广场的高档公寓内,产生一宗震惊全国的分尸案,吉隆坡半山芭红牌艳星外号“一点红”的蔡幼丝(30岁),与情郎产生性行为后,遭对方杀害并碎尸......
”一点红”还没成为红牌艳星之前,也曾到影楼摄下文艺相片,相片中的“一点红”长相娟秀,非常好看。尸身被肢解成11块,再装入数个塑料袋内,运往距离案发地点一公里的高档住宅区“东菇山”弃尸。
隔日下午,一名清洁工人在弃尸地点清扫时,赫然发现数袋装有人体残肢的塑料袋,当即召来警方查询。
警方对死者身份毫无头绪,因此召开记者会,发布死者改头换面的头颅相片。
此相片可谓媒体史上最恐惧相片。警方随后封闭现场,并在4天内先后寻获11段尸块,承认死者为一名女人,但对死者身份毫无头绪,终究逼不得已召开记者会,发布多张死者残肢相片及特征,包括死者改头换面的头颅照。警方找来一名巫裔画家,让对方依据死者头颅,模拟出死者生前相貌想像图,再交由媒体刊登。数日后,警方终接获死者房东来电称与画像女子类似的女房客失踪多日,警方随后当即到死者生前居处打开搜查。
警方与死者胞姐取得联系,要求她到医院太平间认尸,她一看到尸块阴部被修剪过的阴毛,当场承认死者为其亲生妹妹。警方终在案发两周后,即同年7月21日,承认分尸案死者身份,取得突破性发展。案中凶嫌颜伟圣(当年33岁)是一名有妇之夫,他在死者身份承认当天自投罗网,向警方供给一张自称是死者留下的字条,因为纸条上写满中文字,警方对不谙中文的他起疑,当场逮捕他。颜伟圣落网后,被控谋杀罪,但他死不供认,直到一年后的2月8号,谋杀罪改为误杀罪,他才选择认罪,并被判处12年刑期。
颜伟圣长相斯文,气质温文儒雅,虽然双手被铐上手铐被庭警带上法庭,外人难以相信他是一名碎尸案凶手。而杀掉“一点红”的原因,是因为“一点红”要他跟自己结婚,而他则喜爱别的的女人。“一点红”不停烦他,并扬言要将两人的工作公诸于世,在这种情况之下,他错手杀了“一点红”,而后决然分尸。目前这位仁兄早已取得自在之身,改名换姓后石沉大海,有人说在教堂见过他,已经成为牧师,但他死活不供认自己的身份。破案要害:一张中文纸条“我与李XX上槟城去,十天后会回来,回来后再打电话给你们……”死者胞姐在死者失踪后,处处寻人,颜伟圣为防止她寻获真相,冒充死者名义,以中文留下一张没有署名的字条。
此后,在死者身分承认当天,颜伟盛携字条到警局向警方供给概况,以此转移警方查询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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