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历史趣闻清末立宪运动简介:清朝又一次变法革新的常识

清末立宪运动简介:清朝又一次变法革新的常识

时间2023-04-06 20:25:10发布小兔子乖乖分类历史趣闻浏览104

   清政府根据出国考察宪政的清宗室载泽、端方等五大臣的意见,于三十三年(1906)下诏预备立宪。1907年又在中央筹设资政院,在各省筹设谐议局。各地立宪派政治团体,发表宣言,鼓吹实行君主立宪政体,并发起国会请愿运动,要求速开国会,颁布宪法,缩短预备立宪期限等。1908年,清政府又宣布"9年后实行立宪"。同时颁布《钦定宪法大纲》。

  大清立宪,又称为"立宪运动”,是指中国清朝政府继自强运动(、1861年-1895年)、(1895年-1898年)之后推动的第三次大型改革,时间跨度从1905年至1911年,目的在于使大清帝国成为君主立宪政体的国家。

  

迷案在线 mazx.cn本站内容大多收集于互联网,内容仅供娱乐,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本站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

清朝历史
焚书坑儒毁掉秦始皇一世英明 为何秦始皇要焚书? 清王朝靠什么驯服了汉族人?因中国人的奴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