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明朝宫女的七大悲惨结局?宫女被随意欺凌
大多与其他中国朝代皇帝一样,建有庞大的后宫队伍,这些花季少女,一旦步入了繁花什锦、亭台楼阁的后宫,就犹如被投入了“牢笼”,再难有出头之日,再难圆美好之梦。
明朝后宫的人员补充,一般是通过举办宫廷的大型选美活动,在全国各地物色出十三岁至十六岁的未婚淑女以充后宫。试想,举国美女经历各省、府、县的层层选拔,最后选中的不超过一百人,真可谓几十万里挑一,也就是说的宫女大都是人间顶尖美女。
然而当这些美女一走进明朝皇宫那一刻起,便意味着失去了人身自由。她们不仅过着衣食菲薄、住所简陋、终身苦役的宫廷生活,而且还要遭受不时的心理生理凌辱,甚至是被打被关的痛苦生活,有些人还将面临殉葬、杀头、凌迟的悲惨结局。
据资料显示,纵观明朝二百多年的宫廷史,宫女们一般有七大悲惨结局:
其一,宫女违规时被处以“提铃”、“墩锁”和“板著”之罚。
明代的宫女们是被严格控制的。她们除了完成各种苦役之外,还要经常在知书女内官的教习下读《女训》、《女孝经》等书以扭曲她们的心灵,成为统治者的玩弄对象。宫女稍有违规者,将被处以“提铃”、“墩锁”和“板著”。所谓“提铃”,就是受罚宫女每夜自明宫德乾清宫门到日精门、月华门,然后回到乾清宫前。徐行正步,风雨不阻,高唱天下太平,声援而长,与铃声相应,这是一般的。所谓的“墩锁”,是一个刑具的名字。它高约20厘米,一尺见方的木箱。上盖有四个洞,分别锁住手脚。由于宫女无法站立而得名。而“板著”就是受罚宫女面向北方立定,弯腰伸出双臂来,用手扳住两脚。不许身体弯曲,一直要持续一个时辰(即两个小时),一般情况是受罚宫女必定,僵仆卧地,甚至呕吐成疾,最后殒命。
其二,宫女一旦生病便处于无医诊治、自生自灭的境地。
明朝规定:“宫嫔以下有疾,医者不得入,以证取药。”宫嫔尚且如此,宫女自不待言。据《明宫史》记载:在金鳌玉水桥西、棂星门迤北羊房夹道,也就是今天的养蜂夹道,有内安乐堂,其中“有掌司总其事者二三十人。凡宫人病老或有罪,先发此处,待年久方再发外之浣衣局也。”这就是说,宫人得了病,或是年老了,要和有罪的人一样,发配到这里靠自己的生命力延续时日,其实就是等死。
其三,宫女若不幸死去,皆是死无葬所,火烧后尸灰填入枯井。
明朝宫女一生锁闭深宫,供帝王玩弄和役使,直到死亡。如果不是有名的宫女,都不会赐墓,而是火葬。火烧后将众多尸灰一起填入枯井。到了嘉靖年间,有一个贵嫔捐钱买了几亩民地,宫女不愿其尸灰入井的,则埋此地中。据文人刘廷玑的《在园杂志》卷三中说:“墙固垒垒,碑亦林立,……每于风雨之夜,或现形,或作声,幽魂不散。”清初的文人沈椿也在他的《宛署杂记》中说,宫女临死时,都遗言不要把棺材埋得太深,她们认为埋得越浅越可以早些转世投胎,重新过个有生命、有意义的人生。
其四,明代后宫残忍变态的“性虐待”使宫女们不堪重负。
许多人都知道,在中国历史上,的是最为臭名昭著的。然而明朝很多帝王更比隋炀帝还要厉害,他们性生活的糜烂、淫乱使他们的前辈望尘莫及。据史料记载,自至一百六十多年间,也就是公元1465年至1627年,皇帝和大臣们见面问政的次数屈指可数。宪宗在位二十三年,仅召见大学士万安等问政一次,但是也就是说了几句话之后便在山呼万岁之声中退朝了。武宗在位十六年,一次也没有召见过朝中大臣。世宗、神宗在位都达四五十年,也都是二十年不视朝政,只是忙于淫乐,其间不知道有多少宫女遭受过各种残酷的“性虐待”。
明人笔记中,就记有神宗与宫女淫乐之事。笔记说:夏日,明月高悬之夜,与后宫嬉。令人自轻罗制成之囊中,放出流萤无数。再令宫女以轻罗团扇争相扑捉,若流萤落于谁簪上,则是夜帝必幸之。女争以香水洒于簪上,以待流萤。秋日,帝题唐人宫词前二句于红叶上,令宫女题该词后二句于另一红叶,一起放入御沟,若遇两叶相叠,令人取观,如成全首宫词,则书后二句之宫女,是夜必获帝幸。冬日,于洛阳殿大池,注满香汤,挑选柔肌雪肤之宫女,同浴于池,效鸳鸯戏水之乐。浴罢,则坐于锦绣上拥美饮酒,谓之“鸳鸯之会”。而更是。他让当时的大设置豹房。豹房就是修建的特定建筑物,内设宫女和从外强来的民女等供帝王淫乐的场所,其“性虐待”之变态和残酷实在。
其五,个别宫女即便能攀龙附凤,位略有改变,但大多仍是始乱终弃,难得善终。
前文我们提及被选入宫中少女,几乎都是,貌美如仙,但却难得有人因此得到帝王宠爱,即使是一夕,也难免被皇后嫔妃及其他宫女嫉妒陷害,甚至由此而伤了身体丢了性命。更何况,皇帝身边美女如云,祈求他们真正会去珍惜珍爱被宠幸过的宫女,十分难得,大多数不过是“天亮说分手”罢了。一旦被遗忘被排挤被抛弃,伴随她们的就是幽闭深宫,了此一生。
其六,明朝宫女还可能被残酷殉葬,成为的殉葬品。
强迫女性殉葬的制度萌芽族社会末期。进入奴隶社会后,女奴隶和男奴隶一样被大量杀殉或生殉。春秋以后,人殉的事情不多见,但死时又有上万名宫女和工匠被逼殉葬。《汉武故事》中曾记载皇帝死后嫔妃守陵之事,不过这是守陵而非殉葬。但在明朝初期,又都再次出现了嫔妃殉葬的制度。
明代皇帝死亡后,一些绝色宫女,便被钦点“殉葬”。以前的太祖、成祖、仁宗、宣宗和景帝时期,人殉是皇室公开的惯例,死于殉葬的嫔妃,总数达上百人之多。据有关史料记载:死以后有四十名妃嫔殉葬,死时有三十多名妃嫔殉葬,执政不到一年,葬礼极为简略,但是也有七名妃嫔殉葬,有十个妃嫔殉葬。
《明史·后妃传》就记载了一个进宫仅二十天就被殉葬的宫女泣血写词的故事。民间少女郭爱被选入宫中仅二十天时,明宣宗就死了。当她得知自己被列入殉葬名单之后,便含泪泣血写下了一首绝命词:“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生而如梦兮,死则觉也;失吾亲而归兮,不足较也;惭余之不孝也,心凄凄而莫能已兮,则可悼也。”
此种做法,一直到1464年2月22日,明英宗临终时作出了一个决定:从他开始,废除这种制度。他的继任皇帝宪宗在临终前也再一次强调不要殉葬,以表达对先帝决定的尊重。两代皇帝的坚持执行,终于给明初以来的人殉制度画上了句号。
其七,一些宫女还遭受的最残酷的“凌迟”杀戮。
幽闭深宫的宫女,长期忍受着明朝皇帝们非人的变态的残忍的虐待,包括肌体、苦役、体罚、性虐待等残酷折磨。据史书记载,仅虐待致死的宫女多达二百多人。嘉靖二十一年(公元1542年的10月),终于饱受虐待、濒于绝境的十几名宫女,联合起来,以柔弱素手干出了一件古今中外都不曾有过的惊天大案:试图勒死皇帝,史称“”。当时,由于这些宫女缺乏经验误拴死结,并没有把嘉靖皇帝勒死。但后来,这十几名宫女都被凌迟(即“”的酷刑)处死。
一般说,历史上宫女的地位低下,文献上是从来不记载她们的名字,惟独此案有一张被剐宫女的详细名单。根据《明实录》记载:她们是杨金英、蓟川药、杨玉香、邢翠莲、姚淑翠、杨翠英、关梅秀、刘妙莲、陈菊花、王秀兰、张金莲、徐秋花、邓金香、张春景、黄玉莲。就这样,明朝的宫廷创造了中国历史上最为残酷绝杀宫女的又一千古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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