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竟引起乾隆的恐慌 引发大小血案上百起!
金庸先生在封刀之作《鹿鼎记》中三分实七分虚地叙述了这么一件事:
浙西湖州府南浔镇有一庄的富户,户主名叫庄允城,生有数子,长子名叫廷鑨,自幼爱好诗书。那庄廷鑨因读书过勤,忽然眼盲,寻遍名医,无法治愈。某日,邻里一的少年来庄家借银,将祖父朱相国的一部遗稿留下抵押。庄廷鑨闲极无聊,便让家中清客读该书稿给自己听,以遣寂寞。
该书稿是一部明史稿,大部分已经刊行,流传于世。庄廷鑨听了数日,忽然想起:“春秋时代的左丘明也是盲眼之人,却因一部史书《左传》,得享大名于千载之后。我今日眼盲,闲居无聊,何不也撰述一部史书出来,流传后世?”但是他想着自己眼盲,无法,这部明史修撰出来,如内容谬误很多,不但大名难享,反而被人讥笑,于是又花了大批银两,延请许多通士鸿儒,再加修订,务求。
太湖之滨向来文士甚多,受到庄家邀请的,一来怜其眼盲,感其意诚;二来又觉修撰明史乃是一件美事,大都到庄家来作客十天半月,对稿本或正其误,或加润饰,或撰写一两篇文字。因此这部明史确是集不少大手笔之力。
书成不久,庄廷鑨便即去世。
其父亲庄允城心伤爱子之逝,即行刊书,书名叫作《明书辑略》,撰书人列名为庄廷鑨,请名士李令皙作序。所有曾经襄助其事的学者也都列名其上,有茅元锡、吴之铭、吴之熔、李祈涛、茅次莱、吴楚、唐元楼、严云起、蒋麟徵、韦金祐、韦一园、张隽、董二酉、吴炎、潘柽章、陆圻、查继佐、范骧等,共一十八人。当然,书中还是含含糊糊提到此书是根据“原稿”增删而成。
由于明亡未久,读书人心怀故国,《明书辑略》一刊行,立刻就大大畅销。
庄廷鑨之名噪于江北江南。庄允城虽有丧子之痛,但见儿子成名于身后,自是老怀弥慰。
也是乱世之时,该当小人得志,君子遭祸。湖州归安县的知县名之荣为求富贵,便向清廷当政告发,称怀恋、毁谤朝廷。
清廷随即查办此案,认定吴之荣所告属实,下令从严、从速处理:庄廷鑨已死,开棺戮尸;庄允城在狱中不堪虐待而死;庄家全家数十口,十五岁以上的尽数处斩,妻女发配沈阳,给满洲旗兵为奴。前礼部侍郎李令皙为该书作序,凌迟处死,四子处斩……因此案牵连,冤枉而死的人亦是不计其数。
《鹿鼎记》中所述的这一段,便是最为血腥和“庄氏明史案”。
由于这桩血案牵涉到一个人——查继佐,而查继佐是金庸的祖上,金庸为先祖讳,则在记述这一段时,有些不详不尽。
庄允城乃明季贡生,两个弟弟庄允堵、庄允坤为清十一年贡生,儿子庄廷鑨也是贡生,另一个儿子庄廷钺和四个侄子庄廷镳、庄廷鎏、庄廷镜、庄廷鐘都是庠生(即秀才),在当地号称“庄氏九龙”,都是有些真才实学的人物。
庄廷鑨要编著《明史》,并非巧合,也没有金庸先生说的那么富于戏剧性。庄廷鑨自失明后就有效仿左丘明著史的心思、撰述前朝史书了。
而早在明朝天年间,内阁大学士朱国祯(即金庸所说的“朱相国”)退官后,潜心研究明朝历史,写了两本关于明朝的史书,一是《明史》(又名《史概》),专记自洪武到天启年间朝廷大事,已刊行于世;一是《列朝诸臣传》,主要记录了列朝名臣事迹,书未成,朱国祯已辞世。
清兵入关,朱家败落,朱国祯的们为了养家糊口,就四处兜售《列朝诸臣传》手稿。
庄廷鑨有的是钱,用一千两白银买回了《列朝诸臣传》手稿,因为自己的眼睛看不到,就广聘当地的文人名士对《列朝诸臣传》进行修订,并补充了崇祯年间的许多史实,然后将该书著作权居为己有,更名为《明史辑略》。
然而,《明史辑略》尚未刊行,庄廷鑨就于顺治十二年得急病死了。
庄允城为了满足儿子生前的愿望,决定斥巨资刊行此书。他请当时名士、崇祯十三年进士、南明弘光朝礼部主事李令皙作序。
李令皙此时也已经双目失明,入清后赋闲在家。
庄允城找到的是李令皙的儿子李礽焘。
在重利的诱惑下,李礽焘无暇思索,满口答应。他将庄允城的酬金分了一半给父亲,自己另外请人代笔,写了一篇序文给庄允城。
有了名人作序,庄允城尚嫌不足,又将十八名江南名士,即茅元锡、吴之铭、吴之熔、李祈涛、茅次莱、吴楚、唐元楼、严云起、蒋麟徵、韦金祐、韦一园、张隽、董二酉、吴炎、潘柽章、陆圻、查继佐、范骧等,列为本书参订,以增强本书的权威性。
这十八人中,有些是得到了本人首肯,有些则根本不知晓此事——这倒非庄允城有意隐瞒,而是在那个年代交通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吼的年代,没有电话、网络,实在找不到人,但书已印好,发行在即,等不及了。而且,以庄允城看来,将这些人列入参订名单,既不用动手,又可以收获名声,可谓惠而不费,不可能不同意。
但庄允城太无知、太天真了。
十八名士中,陆圻、查继佐、范骧三人名头最响,而他们偏偏就是丝毫不知晓《明史辑略》一书出版的三个人。这三个人有一个共同的好朋友,周亮工。
周亮工,字元亮,号栎园,明崇祯十三年进士,曾任明朝山东潍县(今潍坊市)县令,降清后,官职做到了福建左布政使。
《明史辑略》的销量很好,周亮工也买了一本。
毕竟,作为前朝旧臣,周亮工也很想看看书中有无对自己的评价、怎么评价。
全书读完,对自己的评价没有,但对同为降臣的龚鼎孳却被记下了这么一笔:入北京,龚鼎孳代表明廷写了一道降表。龚鼎孳现在官居清朝都察院左都御史,都察院是一个监察部门,《明史辑略》写他先降闯后降清,乃是降臣中的降臣,比改嫁又再改嫁的女人还“脏”,一旦他得知了,参与《明史辑略》著作的人还不得死翘翘?
周亮工由此赶紧通知范骧三人到官府自首,要他们抢先说明《明史辑略》的编撰者未经本人同意即擅自将其姓名列在参订者之中,以避奇祸。
范骧和陆圻乃是不羁名士、放任旷达,毫不在意,认为周亮工神经过敏。
查继佐为人精细,认同了周亮工的提醒,恐惧之余,为求自保,赶忙向学道检举告发。
不过,学道认为文章之事,不必小题大做,不了了之。
周亮工那边为保老友性命,也主动替他们写了呈文,将呈文上交给浙江按察衙门备案。
浙江按察衙门备案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将呈文搁置一旁。
顺治十八年七月,归安知县吴之荣再次告发。
吴之荣告发的初衷,是因为与庄廷鑨的岳父朱佑明有个人私怨。
庄廷鑨的岳父朱佑明也是湖州富豪,《明史辑略》一书的出版,朱佑明慷慨出巨资襄助。
吴之荣诬告《明史辑略》中提到的“朱氏原稿”中的“朱氏”便是朱佑明,而且,朱佑明的名字“佑明”,根本就是心怀前朝、大逆不道!
,此事最后惊动朝廷中的辅政大臣等人。
鳌拜责令刑部满官罗多等人到湖州彻查,勒令必须严治涉案人士。
该年,庄允城被逮捕上京,并很快被虐死于狱中,庄廷鑨被掘墓开棺焚骨。
次年五月二十六日,庄廷鑨明史案正式结案。
此案狱连千余人,七十余人被处死。
其中,凡作序者、校阅者及刻书、卖书、藏书者均被处死。
参与作序者、校阅者,如庄廷鑨之弟庄廷钺被凌迟处死,全族获罪;李令皙及其子李礽焘等四人、朱佑明及其子朱念绍、朱彦绍、朱克绍和侄子朱绎被斩杀,妻子徐氏吞金自尽;茅元铭、蒋麟征、张寯、韦元介、潘柽章、吴炎、吴之镕、吴之铭等十四人被凌迟处死;董二酉已死,尸体被从棺材中挖出,肢解成三十六块,其子董与沂,被诛杀。
刻书、卖书者如刻字工汤达甫、印刷工李祥甫,书店老板王云蛟、陆德儒等人因此而惨遭屠戮。
藏书者如苏州浒墅关主事李继白被杀;而学政胡尚衡、松江提督梁化凤、守道张武烈等人则以重金行贿逃过一劫。
以上人等的妻儿子女全被发配东北沈阳附近的宁古塔。
范骧、查继佐、陆圻三人因告发有功,无罪开释。三人和告发者吴之荣各得到庄允城、朱佑明两家总财产的一半。范陆二人拒而不受,査继佐则奉诏照收。
这就是一本书引发的血案。
这个血案,拉开了清廷“”的序幕,从此愈演愈烈,大小案件一百余起,被处死者二百余人,被株连受刑者数不胜数。
无庸置疑,文字狱的出现,箝制了言论,禁锢了思想,扼杀了民族的创新动力和创新能力,使得整个民族走进僵化、奴化,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使得中国近代逐渐落后于西方。
晚清龚自珍的悲愤诗:“九州生气恃风雷,究可哀”便是因此有感而作。
可悲的是,有人向汇报,说协办大学士梁诗正惧于文字狱,与朋友交往时连也不敢写,平日无事,就在家里烧字纸。
想想看,一个大学士,因为害怕,都不敢与纸张、文字打交道了,这是一个怎么样的时代?
可是,却开怀大笑,鼓着手掌说:“这样子,说明他识时务,知道害怕,很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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