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的历史
在中国,对人口的大多数、普通劳动者的称呼,随着历史的发展几经变化。直至今日的“人民群众”、“黎民百姓”、“国人”等称呼,其实都有着历史的渊源,尽管它们的意思都有所变化。
人民
“人民”一词古已有之。在中国古籍中,人民一般泛指人类,如《管子·七法》:“人民鸟兽草木之生物”,《白虎通》:“古之人民皆食禽兽肉,至于神农,人民众多,禽兽不足……教民农作。”;也有的指平民百姓,如《周礼·官记·大司徒》:“掌建邦之生地之图,舆其人民之数”。《孟子·尽心下》:“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可见,早在先秦时期“人民”一词就被广泛使用了。古希腊、古罗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西塞罗等人也使用过人民的概念,但他们所指的是奴隶主和自由民,不包括奴隶。
近代以后,“人民”的概念被广泛使用,但往往与公民、国民等词混用,泛指社会全体成员。
马克思主义诞生后,人民这一概念才有了科学和确定的含义。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是一个历史的、政治的范畴,其主体始终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广大劳动群众。但在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人民这个概念有不同的内容。如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解放战争时期,一切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产阶级的阶级、阶层和社会团体都属于人民。一九四九年,毛主席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说,人民“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社会主义时期,人民的范围更加广泛,不仅包括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而且包括一切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需要强调的是,人民与公民、国民是不同的概念。人民是个政治概念,是相对于“敌人”而言的,它反映了一定的社会政治关系。而公民或国民是个法律概念,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它反映一定的法律关系。另外,人民是个集体概念,而公民或国民则可以用于单个人。
总而言之,当今的人民是指在人口中占大多数、顺应历史发展和推动历史前进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有时候也泛指以劳动者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
黔首
战国和秦代对百姓的称呼。战国时期,黔首之称已经广泛使用,如李斯《谏逐客书》:“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黔首的含义与当时的“民”、“庶民”同。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下令“更名民曰‘黔首’”。(《史记·秦始皇本纪》)又有“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贾谊《过秦论》)根据五德终始说,秦为水德,水德尚黑,故秦始皇诏令称百姓为黔首──“黔”是黑色的意思。
还有一种说法是,劳动人民成年累月在野外劳作,脸是黑色的,他们地位地下,不准戴冠冕,只准用黑色的头巾缠头,因此称为“黔首”。
黎民
关于“黎民”,一种说法是,源于周朝人对原来黎族人的称呼。四五千年前,在中原以东的各部族称为东夷。东夷包括太昊、少昊、九黎诸部落。九黎分为九支,居住在今鲁南于冀南、鲁东南的狭长地带。传说九黎的首领蚩尤兄弟81人,说明是由81个部落组成的。炎帝和黄帝联盟攻打蚩尤。蚩尤战败后,九黎一部分被迫迁徙于南方;一部分被炎帝留在北方,后建立黎国;一部分被炎黄联盟俘获,因此到西周时就有了“黎民”之称。
另一种说法是,《说文解字》说“黔,黎也”,即黔与黎同义,都是表示黑色的意思。故除了黔首外,秦始皇二十八年泰山刻石用“黎民”、三十二年碣石石刻也用“黎庶”称谓百姓。
百姓
黄帝时,中原地区有许许多多的部落氏族存在。《尚书·尧典》记载尧时部落联盟的情况:“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这里的“九族”大概指当时九个部落,“百姓”指当时一百个胞族,“万邦”指一万个氏族。
事实上,“百姓”的由来应该从姓氏的历史来考查。
姓氏,是夏、商、周时期贵族间区别不同血缘关系的一种制度。
姓,起源于部落的名称或部落首领的名字。如黄帝居于姬水之滨,以姬为姓;炎帝居于姜水,故以姜为姓。
夏、商时期,贵族有姓氏。姓的分支为氏,意思是家或族。如商王室为子姓,另有霸主大彭、豕韦为彭姓。商代还有条氏、徐氏、萧氏等十三氏,周初分封时分赏给鲁、卫等国君主。
周代实行的氏宗法制,有大、小宗之别。一个氏的建立,表示一个小宗从大宗(氏)分裂出来,另立门户。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来与贵族血缘关系较近的氏(族),数代即发生了变化。
春秋战国时,宗法制度瓦解,姓氏制度也发生根本变革。这时,氏开始转变为姓。如姓姒的齐国田氏,至战国时改为田姓。已往贵族才有姓,平民只有名。战国以后,平民也有了姓。“百姓”遂成为民众的统称。
我想,到了后来,“百姓”之所以能够成为“大多数人”的统称,是因为《百家姓》的流行与推广。《百家姓》作为基础的启蒙读物,是封建社会或旧社会孩童读书识字的必修课(甚至,时至今日它仍被看成是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启蒙经典)。“百家姓”几乎涵盖了所有中国人,所以以“百姓”称大多数人自然也不为过。
国人与野人
国人、野人是对分别居住于国中和城郊之外的人的称呼。
周代有城乡两个地区。国为城区,住在城区的称为国人,他们是统治阶层;野是农村,生活于此的被称为野人,是被统治阶层。国中之地,包括城内及城郊地区。城的中心为君主和卿大夫等人的宫室,城郊为平民的居住区;城郊之外的野,地域广大,其大小依侯国的大小而定。
侯国之卿的采地有都、鄙,其社会构成与君主所在的国、野一致。居于都中的人称为君子和都人,其地位与国人相同;都外的鄙,是被统治族居住之地。都、鄙大致相当于国、野。
看来,城乡差别古已有之,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的遗毒大概就源于那时吧!
春秋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诸侯国内外严重的政治军事冲突,国人地位下降,野人社会地位提高,两者逐渐合一。
我想,现在所说的“国人”,恐怕是“中国人”的意思吧。其义与古时的还是有所区别的。
庶人
古时,用“庶人”称呼老百姓的也极多。如俗语,“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则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危将焉而不至矣”。(《荀子·哀公》)
庶人,是周代社会的平民。后世无官爵者亦称庶人。“三后之姓,于今为庶。”(《左传·昭公三十二年》)意即夏、商、周三代帝王的后代,到今天成了平民。庶人还包括具有自由身份的劳动者及被免除人身依附关系的奴隶。
周代统治族居住在国中(城内)及国郊,称为国人。国人中的上层为卿、大夫、士,下层为庶人。大部分庶人居于城郊,耕地贵族分给的土地,享有贵族给予的政治军事权利。如参加国人大会,参与军事活动,充当徒卒等。但他们也承担沉重的义务,如庶人服兵役,缴纳军赋等。此外,青年庶人还负担一定的劳役。
秦以后,除奴婢外,无官、爵及秩品者均泛称庶人。史籍中常见有关官吏被贬为“庶人”的记载。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士族兴起。他们自恃清显,歧视无官爵者,一些职位卑微者也被他们贬称为“寒庶”、“寒素”。
唐朝以后,庶人一词使用渐少,逐渐为“民”、“百姓”、“庶民”等所取代。
参考资料:
1.《古文观止》电子版 “E书时空”制作
2.《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电子版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3.《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电子版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4.《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电子版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5.《中国古代史》高等教育出版社 赵毅等主编
6.《尚书》中国文史出版社 张馨编
7.《古代汉语常用字典》第四版 商务印书馆 王力等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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