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曾有机会脱离灭亡的危机,却为何自己放弃了?
大宋王朝的统治危机
11世纪中后期,大宋王朝面临着严重的统治危机。总的来说,其危机分为三点。
一是在军事上,土地兼并严重,政府为了维稳让大量饥民加入军队,致使军队人数暴增,是为冗军。根据史料记载,截至仁宗时,宋朝军队的人数已经达到了惊人的125.9万人,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80%都被用于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虽然花费巨大,但是宋朝军队的表现却是。宋军不仅在与辽国的对峙中处于被打挨打的地位,就连只有300万人口的西夏,也让宋军连吃败仗,损失惨重。就像王安石在《上仁宗言事书》所说的,宋朝军队是一支人数庞大但却“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的军队。
▲宋朝的上层阶级生活
二是在行政上,一职多官现象严重,遇事时互相推诿,造成行政效率低下,是为冗员。宋朝之所以会出现一职多官这一荒唐的局面,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恩荫制。恩荫制是指高级文官的子亲戚,可以不通过考试,直接入监读书,进入仕途。恩荫制虽然早已有之,但是在宋朝却最为普遍,由于是靠军事政变取得的政权,所以宋朝历任皇帝都对武将抱有一种不信任的态度。如果不依靠武将,皇帝就只能依靠文官来进行统治,但是皇帝一方面要依靠文官,一方面又不能让文官做大而影响皇权。因此,广泛实荫制就成为了最好的选择。一方面恩荫制可以收买官员,赢得文官的支持;一方面可以扩大官员的数量,造成一职多官的局面,使得任何一个文官都不会掌握绝对的权力,从而让皇权得到了保障。
三是在财政上,军费开支巨大加之地方豪强隐瞒土地、逃避赋税,致使国家财政困难,是为冗费。财政上的危机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支出和收入之间的失衡。一方面由于军队和官僚队伍大量冗余,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支出;一方面地方的官吏与当地的豪强沆瀣一气,瞒报土地,逃避赋税,使得帝国的税源大幅减少。这三个危机彼此联系,一同消磨着大宋王朝的国力与根基。1067年,继位,他也发现了帝国巨大的弊病,为了彻底扭转这一局面,他立即用王安石为相,并授予其行政大权,就此轰轰烈烈的开始了。
王安石变法的三大举措
王安石上任后,随即开始变法,变法的第一项内容是经济改革,即王安石于1069年颁布的“青苗法”。
青苗法,是指当遭遇灾年,青黄不接时,国家可以向农民每年提供两次贷款,农民下一次缴税时按照20%的利率返还利息。王安石实施青苗法主要有两个目的。
一是通过收取利息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二是用国家放贷代替民间私人的高利贷,防止农民破产的情况发生,抑制土地兼并,降低国家维稳的费用。
在当时,一遇灾年,普通农民往往会会颗粒无收、迅速破产。为了生存,农民不得不接受地主豪强苛刻的高利贷以度过灾年。而在灾年过后,由于极高的利率,农民往往无力支付利息,因此只能将自己的土地卖给地主以支付债务。失去土地的农民,要么变成佃农附庸于地主,要么就变成饥民四处流窜,而朝廷往往为了维稳会将这些人纳入军队,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坏,致使军费开支不断扩大。王安石的青苗法一方面增加了财政收入,一方面又降低了维稳费用,实是卓有成效的开源节流之举。
变法的第二项内容则聚焦于军事,是为“保甲法”。
神宗时,宋朝军队主要实施的是,即由国家出钱供养一支极为庞大的职业军队。王安石认为,募兵制不但实际效果差强人意,而且耗费了国家大量的财政资源,因此必须用保甲法予以替代。保甲法可以被看做是现代民兵制度的前身,王安石提出:将乡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民户家有两丁以上抽一丁为保丁,农闲时集中,接受军事训练。这些民兵在平日主要以干农活为主,定期进行军事训练,在被征召时则自备武器参加战斗。按照王安石的估算,其费用只相当于职业军队的五分之一。由于民兵的多为当地人,因此王安石相信,当面对外地入侵时,这些民兵出于保家卫国的心理会比职业军队表现的更好。
但也有人提出了疑问,比如神宗就认为募兵专于战守,故或可恃;民兵兵农其业各半,可恃以战守乎?王安石则举了和初年以及后周的例子加以反驳。笔者认为,其实募兵制并非不如民兵制,但是在宋朝的大背景下,还不如实行民兵制,宋朝由于对武将的提防,不仅实行:“兵无常帅,帅无常师”的制度,甚至在军事指挥权上也对武将进行大量的限制,再加上军队的组成多为政府有意送进的饥民和流氓地痞,这些情况都限制了募兵制优势的发挥。既然这些弊端无法一时剪除,那么显然部分实行军费较低的民兵制就成了最优的选择。
王安石变法的第三项内容则是实施募役法。
募役法是王安石实行的一套新的分级纳税制度。其中,规定,差役方法就由农民轮流进行改为官府雇人当差,除了最穷的两个等级外,所有人都要以现金纳税的方式交纳赋税供养差役。这样就可以对以前免除劳役赋税的富裕阶层合法征税。王安石还实行了核实税赋、土地丈量、鼓励贸易和商业发展等政策。虽然王安石的变法很快取得了成效,但却依然在巨大的反对浪潮中流产了。
官僚集团的反对与变法的流产
虽然王安石的变法在内容上利国利民,但是却遭到了官僚集团一致的反对,那么为何这些措施会激起如此大的波澜呢?因为王安石的变法看似普通,实则招招要了官僚集团的命。
我们先说青苗法,即由国家提供贷款帮助农民度过灾年。前面提到,地方上的地主豪强主要依靠高利贷作为手段进行土地兼并,扩大财富。一旦实行青苗法,那么这些豪强将丧失大发国难财的机会,土地兼并就难以得逞。而朝中的大臣们,一方面是为国效力的官员,一方面他们本身也是地方的豪强大族,拥有万亩良田。这个改革名义上是利用农民所交的利息提高国家收入,实则是动了官僚集团最大的那块奶酪。如此损害官僚的利益,他们能不反对吗?
当然,反对的理由绝不会是损害利益,官员们一向善于用伪善的言辞隐藏自己真实的意图。比如司马光反对青苗法的理由就是国家通过贷款向农民收取利息是不道德的,国家不应该唯利是图。但是如果国家不提供贷款,那么农民就只能饱受地主高利贷的迫害,钱流进国库总比流进官员们私人的腰包要强。
▲司马光(1019年11月17日-1086年10月11日),字君实,号迂叟
除了青苗法,王安石还有一招要了官员们的命,那就是募役法。要知道,按照之前的惯例,士绅是既不用服劳役也不用交纳,王安石实行此法后,农民虽然还要按照以前服差役,但是不再是轮流进行,而是改为官府雇人差役。而雇佣的费用则由富裕阶层负担,而这些富人自然就是兼有地主身份的官僚集团。差役法一方面增加了国家收入,一方面部分实现了财富从地主到农民的财富转移,这样的政策,官僚集团,能接受吗?
由于完全违背官僚集团的利益,王安石很快就被宋神宗罢免,但是宋神宗出于王朝的利益依然坚持变法近20年。在1081年开始的对西夏的战争中,宋军虽然最后没能灭亡西夏,但是却重创了西夏的经济,使得其再也没有能力对宋朝构成大的威胁。这证明王安石的变法已经初获成效,但是宋神宗死后,继位的终究没有继承先皇的遗志,王安石的变法就此流产。随着变法的失败,宋朝彻底失去了中兴的最后一点希望,仅仅在40年之后,北宋就在外敌入侵和内部农民起义的双重打击下走向了灭亡,而北宋的两位末代皇帝则沦为了金国的俘虏受尽了欺凌。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无畏的王安石终究没能挽救大宋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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