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代的婚嫁制度:夏的兴与亡都与和亲有关吗?
的婚嫁制度:夏族的女孩子外嫁是不自由的,受到很多的限制,有点庄严、神秘的性质。夏族的男人迎娶也是如此,同样依靠神灵的昭示,并且要修筑高台。关于夏禹和涂的婚姻有过这样的记载:“禹三十未娶,行到涂山,恐时之暮,失其制度,乃辞云:‘吾娶也,必有应矣,乃有九尾白狐造于禹。’禹日:‘白者,吾之服也;其九尾者,王者之证也。’涂山之歌日:‘绥绥白狐九尾庞胖,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际,于兹则行,明矣哉!禹因娶涂山,谓之。’”
从大禹和涂山氏的婚姻来看,夏族不但女孩子外嫁有太多禁忌,要在高台上等待神灵的昭示,男子娶妻也要借助宗教巫术的手段完成。而在政治方面,禹因为治理洪水的共同事业与涂山氏结成联盟。这就说明了在当时社会已经打破了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婚姻关系。几个氏族的联盟构成了强大的部落。
有利于增强该部落的军事抵抗能力,抵抗外部落的入侵,以及增强该部落的生存能力。还有在东夷居住区的涂山召开的诸侯大会,可以看出,东夷族与夏族的关系已经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通过与东夷族的联姻增加了夏族的政治、军事力量。禹起用东夷族的人,并委以重任,还准备以和益作为自己王位的继承人,这足以说明夏族的政治体系得到了改善和进步。
夏族与涂山氏结成联盟。两族也就加强了经济方面的往来。两族在生活用品、农业方面形成了互补。夏族的商人可以把涂山氏没有的、而夏族比较盛行的物品拿到涂山氏去换购商品。涂山氏也通过同样的办法,促进了两国之间的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安康。避免了战争的发生,社会的安定,夏族得以逐渐的强盛起来。
夏族与东夷族通过和亲加强了两族间的文化交流。我曾经听先生给我讲的纪实说,在二里头文化中发现的玉器,以及漆器、丝麻织物等,这些在太湖流域良渚文化中特别发达。在餐饮器器方面,二里头文化早期的炊器主要是深腹罐和鼎,良渚文化的炊器主要也是釜和鼎。那个时候就有了建筑,良渚文化中出现大面积的人工“土筑金字塔”,就是经过人工夯打而修筑的一种高台土丘,是埋葬权贵人物并作祭坛用的场所,与二头里文化中发现大面积的夯土宫殿建筑基址的情况大致是相同的。在夏族居住只发现登封告城王城岗一处属于宫城性质的城址,这就是城墙最初的建筑,一定是属于东夷族的发明。夏族与东夷族在服饰文化、工艺文化、建筑文化都充分地融合在一起,两族的文化都得以补充和充分的发展,东夷族与夏族形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因辅佐有功,娶了之女为妻,以此使赢的姓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而伯益的才能也得到了禹的赏识和认可。于是,禹也就准备把伯益作为自己的继承人。伯益在夏族的政治权势和地位也就得到了提高,由此也就引发了大禹的儿子驱逐伯益而夺取王位的事件,也就使夏族的政治制度由“禅让制”转变为“世袭制”。
此时的王权与前期相比得到了强化。不仅对家里的奴隶可以任意生杀,而且对同族成员也渐渐树立权威。由此产生了军队、城墙、监狱。社会政治制度也发生了极大的改变,也逐渐建立起来。
伯益本是东夷集团部族的首领,通过此次联姻,使夏族大禹与东夷族的关系更加密切。在商贸方面,伯益与姚姓之女联姻后比大禹娶涂山氏女时的经济往来更加盛行。此时的夏代已经不是处于原始氏族社会,也不是处于城邦式的初期的奴隶制社会,而是处在我国历史上一个大发展,大变革的时代。也就说从此时起结束了城邦式小国林立的初期奴隶制的阶段,开始建立起一个奴隶制大一统的奴隶制国家——夏王朝。同时,更加密切了与东夷族的文化交流。
夏是夏王朝的末代君主。他文才出众,武艺超群,本来如此文韬武略的男人应该有能力成为一个英明的君王。可遗憾的是:娶了妹喜,妹喜实在是天生的一个美人胚子,是有施国专为倾覆夏朝而来的,因此她变着花样来使夏桀浪费民力财力,使民怒沸腾。但夏桀对她的要求百依百顺,样样照办。
夏朝的建立与兴衰是与东夷大姓由和亲关系结成的联盟密切相关的,所以同东夷的关系始终是夏朝最紧迫最重要的内政问题之一。为确保东夷族部落的归属,夏朝从大禹到帝发都非常注意帝族同东夷大仍氏、有的和亲关系。夏朝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是太昊后裔有莘氏和涂山氏大力支持的结果,但由于夏桀迷恋于有的女儿妹喜,使夏朝同有仍氏的和亲关系完全破裂,并遭到整个东夷族的反抗而灭亡了。夏王桀由于没有处理好同东夷族的和亲关系,以及自己的暴虐、昏庸,导致了夏王朝的灭亡。
由此可见,不能把所有的罪名都怪在女子身上,毕竟是因为君王自己沉迷女色,才使得国力衰退。但不可否认的是,如果没有这次和亲,也许夏王朝也不会这么快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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