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刺字只是传说:宋朝时刺字技术仍未普及
是在民间流传已久,且极富教育意义的故事。据一位先生在电话里谈及,说前妻改嫁,岳飞的後裔们尚能接受,说没有岳母刺字,他们就不能接受。其实,单纯从感情上讲,我又何尝愿意否认这个至今仍激励着中国人爱国精神的故事呢?但无奈的是岳飞孙岳珂所著的《鄂王行实编年》中就根本没有记述此事,《鄂国金佗稡编》卷9《遗事》仅存如下一段记事:
“先臣天性至孝,自北境纷扰,母命以从戎报国,辄不忍。屡趣之,不得已,乃留妻养母,独从高宗渡河。河北陷,沦失盗区,音问绝隔。先臣日夕求访,数年不获。俄有自母所来者,谓之曰:“而母寄余言:‘为我语五郎,勉事圣天子,无以老媪为念也。’”乃窃遣人迎之,阻於寇攘,往返者十有八,然後归。先臣欣拜且泣,谢不孝。”
由此可见,岳母虽是位普通农妇,却是深明大义,仅就此段记事而论,也足以令人崇敬。关于岳飞背刺“尽忠报国”四大字的原始记录,则见於《》卷380《何铸传》,乃是在审问岳飞之际:
“飞袒而示之背,背有旧涅“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
这表明岳飞背上的刺字已是年深月久。上引两条最原始的记载当然不能提供岳母刺字的证明。从情理上推断,岳母作为一个普通农妇,一般只怕不认字,而当时的刺字是一项专门的手艺。《传》第八回说被“刺配远恶军州”,“唤个文笔匠,刺了面颊”。第十二回说被判刑,也“唤个文墨匠人,刺了两行金印,迭配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军”,表明宋时并非是任何人都有随便给人刺字的手艺。
即使以古代演义小说或戏曲而论,被编入《全元戏曲》卷11的《岳飞破虏东窗记》,据编者分析,其中有明人修改的痕迹。其十八出描写岳飞被周三畏审问时回答:“岳飞若有此事,岂肯自幼‘尽忠报国’四字刺入肤里?”这段话到底是元人戏曲原有的词句,还是明人人修改者,就难以判断,但也表明戏曲仍可能沿用历载。此後可能是在成化时,姚茂良所撰《精忠记》传奇的第十六齣描写同样剧情,岳飞回答说:“大人在上,岳飞从幼便以‘尽忠报国’四字铭刻於身上,请大人细验。”
明嘉靖刊本的《大宋中兴演义》中也还是没有岳母刺字的故事,小说卷1只是说岳飞在“间,见胡马纵横,宋兵畏缩,乡中好汉皆来就他入山为寇。飞谓之曰:‘大丈夫不著名於史册,而为,偷生於世,可乎?’乃令人於脊背上刺‘尽忠报国’四大字,以示不从邪之意”。小说卷7说:“岳飞取供状罢,复将衣裳裂开,转过脊背,与周三畏看,有旧刺下‘尽忠报国’四大黑字,深入皮肤”。
明末冯梦龙撰《精忠旗》传奇,其第二折“岳侯涅背”则编撰了岳飞请张宪刺背的故事,今摘录如下。生(岳飞)说:“张宪,你把刀来,在我背上深深刻‘尽忠报国’四字。”生“解袍露背介”,末(张宪)说:“怕老爷疼痛。”“生大怒介”,说:“唉,我岳飞死且不惧,怕甚么疼痛!”末说:“既如此,小人大胆动手了!”“作刻介”,末说:“刻完了。”生说:“与我以墨涅之。”“末应涅介,外(苍头)与生穿衣”,末说:“老爷固然立志报国,何苦忍此疼痛?”生说:“张宪,如今为臣子者,都则面前媚主,背後忘君,我今刻此四字於背上呵,唤醒那忘主背君的,要他回顾。”看来,作者是深感於明末“文臣爱钱,武臣惜死”,而作此针砭。
以上数例反映在元明时代,大致还没有岳母刺字的故事流传。几处演义小说和戏曲都将何铸改成周三畏,当时大理卿周三畏确是此次冤狱的副主审官,按前引《宋史何铸传》的叙述,是可能在审讯时,也见到岳飞的背上刺字。至于说周三畏反对冤狱,又与史实不符,笔者已另外撰文《岳飞冤狱与周三畏其人》,见《岳飞和前期政治与军事研究》一书。唯有《精忠旗》仍然忠於史实,说是何铸和李若樸反对冤狱。
《如是观传奇》为清五十三年(公元1714)抄本,其作者一说是张心其,另一说是明末吴玉虹,被杜颖陶先生编入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版的《岳飞故事戏曲说唱集》中。此传奇中出现了岳母刺字的情节。其第九出有岳母说唱道:“起来!我将‘’刺入你皮肤了!你当日夜牢记,念君奋力把胡酋退,念亲及早把捷书寄。”此处已将“尽忠报国”讹为“精忠报国”。
《唐门宗谱》一书是在清“丁酉”(二十三年,公元1897)刊行,此书卷2有彰德府推官张应登“节录”《忠武王传》。张应登据同书卷1《增建精忠庙九公祠议》(汤阴王庙),为明朝“戊子(十六年,公元1588),彰德府司理内江张应登”。据清《河南通志》卷32和《四川通志》卷9,他是四川内江人,字玉车。在《忠武王传》前的“玉车曰”中说:“惟《金佗粹(稡)编》载章尚书颖所进传,详记後先,综缉王生平忠孝、战伐、勋劳,以至被冤受祸首尾,条贯烂然较著。盖章尚书原本於亦斋先生《行实编年》,而传之者其详且实,宜也因取而裁之。”张应登说明他的节录取材於章颖《岳飞传》,而章颖《岳飞传》又是依据岳珂的《鄂王行实编年》。张应登所编的《忠武王传》中有一段岳母刺字的记录:“飞至孝,靖康初,始见高宗,母涅其背曰:‘尽忠报国。’既而飞留妻养母,从高宗渡河。”钱汝雯编《宋岳鄂王年谱》卷1引《唐门宗谱》的文字稍异:“王至孝,靖康初,始见高宗。母涅其背曰:‘尽忠报国。’趣之行,遂从高宗渡河。”对照《鄂国金佗续编》卷19章颖《鄂王传》,同样部位的文字如下:
“初,飞从戎,留妻养母,从高宗渡河。既面河北沦陷,音问隔绝。飞遣人访求,数年不获。俄有自母所来者,谓飞曰:‘而母寄余言:为我语飞,勉事圣天子,无以老媪为念也。’飞乃窃遣人迎之,往返十有八,然後归。”
此段确是依据前引《鄂王行实编年》改写的。根本没有岳母刺字的记录。是否是张应登节录自章颖岳飞传的另一版本呢?笔者个人编《鄂国金佗续编》的章颖《鄂王传》校注,是使用了《鄂国金佗续编》的《鄂王传》、《南渡十将传》、《皇宋中兴四将传》等版本,均无岳母刺字的记录。我在《岳飞和南宋前期政治与军事研究》一书中,撰有《从南宋官私史书中的岳飞传到〈宋史岳飞传〉》一篇,曾另作考证,证明元人编修《宋史》卷365《岳飞传》,大致是照抄南宋官史《中兴四朝国史》的《岳飞传》,而《中兴四朝国史》的《岳飞传》大致是章颖《岳飞传》,即上引《鄂王传》的缩写。
其中比章颖《岳飞传》增加了何铸审讯时,岳飞露出背部刺“尽忠报国”四字的内容,这应是南宋史官修《中兴四朝国史》的《岳飞传》时,依据何铸子孙上报的行状、墓志之类而增补者。但《宋史》卷365《岳飞传》亦无岳母刺字的记录。正可间接证明章颖《岳飞传》确无岳母刺字的情节。张应登《忠武王传》增加岳母刺字的记录,言之无据。这无非是两种情况,一是张应登据当时的民间传说增饰,二是张应登原著并无此段记述,而是在清光绪年间《唐门岳氏宗谱》成书时篡改增饰者。因为《唐门岳氏宗谱》一书伪造成份确实甚多。例如岳雷分明是流放时死於岭南,而此书卷2《绍忠侯雷公传》却说他在时从岭南北还。又如我曾在《岳飞後裔考略》一文中考证,《唐门岳氏宗谱》对谢应芳《龟巢稿》卷18明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的《跋岳氏族谱》的文字,作了明显的篡改。故此书虽刊登张应登《忠武王传》的文字,不一定就是原文。
清初钱彩的《说岳全传》,在第二十二回“刺精忠岳母训子”中,也编写了岳母刺字的故事,说岳飞“就将衣服脱下半边。安人取笔,先在岳飞背上正脊之中写了‘精忠报国’四字,然後将绣花针拿在手中,在他背上一刺,只见岳飞的肉一耸,安人道:‘我儿痛么?’岳飞道:‘母亲刺也不曾刺,怎么问孩儿痛不痛?’安人流泪道:‘我儿!你恐怕做娘的手软,故说不痛。’就咬着牙根而刺。刺完,将醋墨涂上了,便永远不退色的了”。小说在第六十回“勘冤狱周三畏挂冠”中反而删除了岳飞在被审讯时,袒示背部四字的真事。从此之後,岳母刺字的故事遂成定型,而岳飞背刺四字也讹为“精忠报国”,并且长久以来,以讹传讹,近乎弄假成真。
由此可见,岳母刺字的传说大致流传了约四百年,在此之前,并无此种传说。可惊叹者,是一位号称“史学家”的先生在《文汇读书周报》回驳我的批评说:“至于、岳母刺字全不见于史籍,请王先生再读《宋史》。”我后来说他的“学风十分浮躁,习惯于不读书,不懂装懂,信口乱说”,此为一例。把传说讹为历史,如果是没有史学修养者,尚有可说,而一位号称“史学家”的先生出此奇语,人们不禁产生疑问,他到底对现代史学算得上入门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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