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灭亡后的满人:旗人竟已经惨到了这地步
满清统治二百多年时间里,旗人都有特权,但同时,他们不事生产,也被禁止从事工商、贸易。生活贫困的问题,到后为也就越发明显。清末朝廷也曾有所改变,让他们或者务农、或者经商,以能解决个人生计为目标。但是辛亥革命的爆发提前把他们拉进了新时代。在老舍的话剧《茶馆》里很生动地展示出旗人生活的状况。已经演变到了群体的潦倒了。1920年5月23日,上海《日报》登了《今日之旗人生活状况》一文,将当日的旗族生计状况略分为四类:贵官派指那些享受《优待条例》的亲贵宗室,这批人虽有积产,但入不抵出,亦因少不经事,“众家丁分肥”,预计“将来不至穷死不止”;谋生派是那些勤求有强,能经营和自立者,“此派为旗族中之尚佳者”,逐渐可与其他各族同化;劳动派以汉军旗人居多数,普通以人力车为谋饭之计,困顿但尚能自存;待死派则是那些注定“老死牖下”的赤贫者。
据考察,北京内城的旗人居民,“殆已由积弱而渐流于乞丐一类。以数十万众老幼男女,皆成叫化,于治安、于国光、于观瞻,皆有可注目之价值。”占人数最多的“劳动派”,虽仍可勉强糊口,但由于经济状况下降、生活费用提高等原因,“可恃之收入,少于前四五年前一倍”,生活愈见窘迫。其实,即便“贵官派”,也未见得都养尊处优。民初报纸上,时常可以看到“世子王孙倒毙城门洞,郡主命妇坠入烟花院”的时闻。入民国后,满洲王公的贫困化实则很迅速。庄士敦说,当他在1919年认识他们时,其中一些早已不再是富人,许多都“已陷入可悲的境地”。出于“脸面”考虑,他们不可能公开卖古玩,卖也只能得到“低得可笑的价钱”。
庄士敦提到一位亲王,五世孙毓朗,时封镇国将军三等将军,辛亥年位至军谘大臣,算是亲贵上层。清亡不过十年,他已经“穷困潦倒”。另一位重量级亲贵载泽也在入民国后,迅速“变穷”,一群民国的士兵还抢劫了他存放值钱东西的“库”,这位曾经“中国最富有的人之一”,1920年代末在北京穷困落魄,郁郁而终。溥仪的堂兄弟溥涧,家产吃完,靠卖画为生。庄王的后代饿死在南横街的一个空房子里。睿王的后代兄弟,因生活无着而私掘祖坟。清末重臣庆王奕劻,家赀亿万,竟没落为拣破烂的。这些被取消特权的贵族,俸禄也没有了,家产吃光,便只能流浪街头,或转乎沟壑,甚至冻馁而死。
一名叫桂顺的皇族,因家境贫穷,由京去天津谋生,行至杨村,不幸病倒店中,当卖全无,又无衣无食,无奈之下向溥仪发了一封告急禀文,叩求“我主大恩赐钱财,奴才好养病度日”。当时皇族有三万余口,类似情况,比比皆是,小朝廷也是救不胜救,无能为力。许多人,就在贫病交加中死去了。王公亲贵尚且这样“穷了下来”,一般旗人的贫困更可想而知。清帝宣布退位,在与新成立的民国政府达成的一系列《优待条件》中,明文规定,保护旗人财产,维持旗人一般生活,其中《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中规定,“先筹八旗生计,于未筹定之前,八旗兵弁俸饷仍旧支放。”《保护旗人公私财产文》中指出:“凡八旗人民公私财产,应有地方官及公正士绅清查经理,以备筹画八旗生计之用。”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旗人公私财产不仅没得到应有的保护,往往以各种原因被没收。
民族大同会会员刘揆一、吴景濂等人专门上书袁世凯,要求禁止没收旗人私产。呼吁归呼吁,旗人财产屡被没收的状况并没有多少改变。此外,由于财政困难,许多地方在裁撤旗营后,仅短暂发放过少数几次旗饷,大部分地方都很快停发。北京是坚持发饷时间较长的,到1924年也停止了旗饷,粮食早在民国二三年就不再发放了。袁世凯死后,饷银渐有拖欠现象,至民国七八年,旗饷只在正月、五月、八月三大节时发放,成了变相的救济款(张福记《清末民初北京旗人社会的变迁》)。金孮也记录了民国的“不发饷”:所谓旗兵改编后“饷额如旧”,始终没有如约履行过,首先生活不了的是营房中的寡妇,规定八旗寡妇有一种叫做“鳏寡孤独”的恤金。若是男人为国战死,还有优厚抚恤,这种规定已行之二百多年,现在忽然不发,立刻临于断炊、挨饿的惨境。京旗的寡妇和外地驻防的寡妇首先在北京请愿(当时这种请愿全国都有),徒劳奔波毫无结果。
后来出现了京旗和外三营的索饷,依然是什么也得不到。于是引起了大规模的请愿运动。“请愿运动完全是被逼得无法生活下去,而对民国还抱有一定幻想的情况下举行的。”法国的老舍研究学者保尔·巴迪先生曾引证了一些当时在北京的外籍人士以旁观者身份记录的旗人境遇:他们的数量当然相对来说是有限的,但他们的境遇却相当悲惨,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是从富贵与悠然的境地突然堕入贫穷的境地,……任何人今天都可以看到出身高贵的满人在拉洋车,他们的妇女被人雇为女佣,最悲惨的是,他们的姑娘过着不名誉的生活,其目的只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家庭的生存,众所周知,北平城里至少有七千妓妇,其中大部分是满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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