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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石男:东林党人分权运动与明朝灭亡

时间2023-02-12 13:09:41发布admin分类历史趣闻浏览240

  晚明党社之风甚盛,举凡、浙党、复社、几社、山左大社、望社、武林读书社、南园诗社等,大小数十家,延绵数十年。本文单取东林党及有小东林党之称的复社,二者均为当时影响力最巨之“士人共同体”,其成员也有渊源相承之势。

  通常学者研究晚明党社,主要集中在其党争情势、组织架构、人员生平,间及其言论行为对当时后世之影响,本文只想集矢一点,那就是晚明党社实质上乃是一种士人对中央集权的反动,也可称之分权运动。

  朋友与党

  若论东林党人,不可绕过朋党之论说,这是关涉到其正当性与合法性的重要问题,也可从中观察到东林党人的分权要旨。

  东林中人论朋党,首要标的即是破除“党”之原罪。东林三君之一的赵南星卸任后,在家乡设“思党亭”。有人质疑他,因为“党”在当时绝对是敏感词,不无罪恶气息。赵就回答说,虽称“群而不党”,却也称“吾党小子”,而且在血缘中有父党、母党、妻党,在地缘上也有乡党。党的本身,并不就是恶,换言之,结党并非有原罪。

  赵的辩说并不孤单。譬如钱一本就为结党辩护说:“后世小人,动以党字倾君子倾人国,不过小人成群而欲君子孤立耳”;高攀龙也指出,正因君子惟恐小人之目为朋党,而疏其党以避小人,才导致亡国。因此,“君子之党盛,而小人之党散。天下之治,治于君子之党,而非论于党之有无也”。

  党之外,还有朋。东林党人在讲学中特别喜欢鼓吹朋友之间的平等横向联系,而非有等级之分的纵向联系。在顾宪成起草的东林会约中有“九益”之说,其中七条都与朋友有关。东林党人甚至倾向于将朋友之间的平等关系映射到君臣、父子、夫妇等传统尊卑有序的关系中去。小野和子对此评论说,“他们提倡的君臣、父子、夫妇、兄弟等道德,决不是绝对支配和服从的关系,而是要把本来上下纵向的关系,变为像朋友那样的协作、可以互相批判的横向关系……这如稍不注意,就难免否定封建的上下身份关系,可说是极为危险的思想”。

  在专制政治制度下,危险的思想或行为总会迅速受到惩戒。万历二十一年,王锡爵票拟上谕,指责吏部“专权”、“结党”,导致赵南星等为首的东林党人遭贬谪。翌年另一东林党领袖顾宪成又遭削籍,于是“善类被摈,几至一空”。对此,顾宪成令人惊讶地作出正面回应,在为吏部尚书孙鑨抗议处分辞职而代写的奏稿中,顾写道:“夫权者,人主之操柄也。人臣所司,谓之职掌。吏部以用人为职,进退去留属焉,然必请旨而后行,则权固有在,不可得专也。”明史纪事本末中录有该奏稿,但据顾《泾臯藏稿》原文,还有这么一段话被漏掉了:“是故职主于分任,而权则无所不统。权主于独断,而职或有所不伸。君臣之分于是乎在,盖其际严矣”。这几乎等于直接向要求分权了,你有你的象征性决策权,我有我的实质性执行权,权力的界野必须分明。这在当时可谓相当大胆,因此孙鑨在正式奏稿中删去此段。

顾宪成

  简言之,依照东林党人的学说,他们是以同道组成的君子之党,其正当性或合法性来自于“天下万世之公议”,而非皇权授予。此种政治结社,可说是试图超越过往、地域、血缘等集团结合,而建筑在近乎乌托邦的“天下公议”之上,即以士大夫的公共良心为天下四方而非中央代言。由此也可察到东林党的实质,乃是士人的一次分权运动,要将君权限制在决策乃至仅仅是象征性通过决策的笼子里,而由代表“天下公议”的党人掌握执行实际政治事务之职权。若说其间蕴含着虚君共和之制度理想,有拔高之嫌,但说这是士人一次自觉地大规模聚集,形成貌似松散却富有内在凝聚力的政治组织,以图与皇权分权,也许并不冒失。

  如果仅仅是乌托邦,东林党不会持续数十年之久,政治生命力也相当有限,事实上,其自有独特的实践形式与权力来源:建立在庙堂内独立监察权之上的同人言路与建立在民间讲学风气之上的书院网络。

  言路独立与书院网络

  言路并非简单的言论自由,而是特指言官的言论自由。所谓言官,在明代主要是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御史。前者为天子侍从之臣,对六部政治事务进行全面监察,此外还有封驳诏书的重要权力,也即皇帝送往六部的诏书若内容有问题,给事中可以反驳和要求订正。如果说给事中主要针对皇权,御史则主要针对官僚。都察院十三道御史专任肃正纪纲,纠察官僚之责,对行政、司法进行全面监察,特别是对于重要人事的监察。其监察对象,从内阁大学士,到地方督抚,甚至还有宦官与宗室,如有渎职或不正确言行,御史随时可予以弹劾。

  言官虽具有一定独立性,根本上仍不出君主权力范围,东林党人正是要改变此点。他们不仅坚持言论当由“天下之公”规定,从而在理论上巧妙地剥离出君权对言路的限制,更在实践上抵制的考成法,也即以内阁驾驭言官的政策,而强调言官之独立性。他们还将言路范围扩大到言官之外。太祖《卧碑文》曾规定,生员不得妄议政治,但“一切有关军民利害者,许当该有司、在野贤人、有志壮士、质朴农夫、商贾技艺,皆可言之,诸人毋得阻挡”。东林党人沈思孝在援引碑文时,有意回避了生员不得妄议的字句,却放大了各色人等议政的含义。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在涉及朝鲜政策、立储、矿税等重大国是上,东林党人无论是否言官,多有公开激烈的议论。

  在东林党盛期,其言论与内阁形成对峙局面,东林党人言论的唯一敌人似乎就是中央政权。今人常注意王锡爵与顾宪成的一段问答:“娄江谓先生曰:‘近有怪事知之乎’?先生曰:‘何也’?曰:‘内阁所是,外论必以为非;内阁所非,外论必以为是’。先生曰:‘外间亦有怪事。’娄江曰:‘何也?’曰:‘外论所是,内阁必以为非;外论所非,内阁必以为是’。”由此可见双方对立之,而究其实质,还是作为士人联盟的东林党人,通过言路向中央政权要求分权。学者张宪博指出,万历十年以后的内阁,完全是皇帝的御用工具,因此东林党人与内阁之间的矛盾,实是与皇权的对抗。推举李三才入阁,即表现出东林党人希望控制内阁,进而在国家事务和体制运作中处于主导地位。这是近代因素出现后,君主权力衰落并被逐渐分解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一幕。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日常奏疏言论,东林党人还特地编辑出版了《万历邸钞》、《万历疏钞》等书籍。收录的多是东林党人就国是提出意见的上疏,过去却被隐匿、留中,或者禁止在邸报上转载。他们将这些疏奏结集刻印,不但可集中展示东林党人的政见,形成一种政治宣传,更是对隐形言路封锁的一种突破。由此,党人朋友式的结合被公诸于众,那些说出而未得到倾听的言论,也因之传播开来。

  在庙堂,东林党人则争言路之独立与扩大;于江湖,东林党人则借由书院讲学建立同人网络。网络的核心当然是顾宪成与高攀龙在无锡主持的东林书院。黄宗羲在《明儒学案》中说,高、顾二人复兴东林书院,“讲学其中。每月三日远近集者数百人,以为纪纲世界,全要是非明白。小人闻而恶之,庙堂之上,行一正事,发一正论,俱目之为东林党人。”由此可见,东林书院的公开讲学虽然每月只有三日,每次数百人,却不仅限于讲学,还臧否政事人物,甚至能影响中央政局。顾宪成在《东林商语》中更和盘托出同人之抱负:“自古未有独自做成的圣贤,自古圣贤未有绝类离群孤立无与之学问。吾群一乡之善士讲习,即一乡之善皆收而为吾之善,而精神充满一乡矣。群一国之善士讲习,即一国之善皆收而为吾之善,而精神充满一国矣。群天下之善士讲习,即天下之善皆收为吾之善,而精神充满乎天下矣。”书院讲学由一地出发,开花散叶,合纵连横,最终达成“天下善士”之聚合。值得注意的是,顾宪成、高攀龙均是商贾之子,特别注意市民及工商阶层的利益,他们提出“恤穷人、体富民”,主张“曲体商人之意”,惠商恤民,减轻赋税,实际上形成了为地方士人、工商、普通市民等阶层联合代言的格局。

  在东林书院感召下,江南书院闻风而起者甚多,重要的如常州经正堂、金坛志矩堂、宜兴明道书院、虞山文学书院等,以顾宪成等为精神导师,“皆捧珠盘,请先生莅焉”。书院讲习之风更扩而广之,终于形成所谓四大书院为主的全国性网络,即东林书院、江西的江右书院、福建的紫阳书院、陕西的关中书院。通过书院山长、骨干成员之间的交往而形成的全国性人际网络,也成为东林党政治运动的后援。因此天年间,得势,立即拆毁东林书院,同时关闭关中、江右、徽州等地的各书院。

  党社之流弊

  东林党人以“天下公理”自恃,往往流出一种相当强烈的道德优越感。当时天下士人,凡不入东林者,每被唾斥,似乎东林党人就垄断了世间的真理与道义。而此种强烈的道德优越感所对应的,往往却又是并不精通国是政务的迂腐。因此东林党人在与阉党、浙党等斗争的过程中,常沦为“为党争而党争”,乃至,抱团取暖,党同伐异。就连其精神领袖顾宪成也承认,“今日议论纷纭,诚若冰炭……大多都起于意见之歧,而成于意气之激耳”。

  到东林党衰落,复社崛起,抱团取暖之流弊更甚。复社又称小东林,但其组织较东林更为严密。创始人张溥十分注重组织的联合与统一,“成于数人之志,而后渐广以天下之意”。在士人自下而上的分权方面,复社的表现确更突出。张溥终生“曾未一日服官”,里居在乡,却可以与复社大佬一起“遥执朝政”。复社成员在国家体制中的渗透也越发显著,譬如周延儒再召入阁,即全由复社策成。在政治运作上,复社的力量超过东林党,主要在于前者多为在朝或在野官员,后者却是无功名生员与官员的联盟,政治参与的社会层面更广,自下而上的分权效果也更显著。复社统一各社,更显示了不受国家控制的社会力量的横向整合,意味着社会政治由单维趋向多维。

  然而,在分权的运动中,知识分子也可能为权力腐蚀。复社以制艺选文立社,本是士子读书会文的地方,后来却沦为势利场所。当时读书人凡是入复社,就有中科举的希望。复社的两大台柱子,张溥与张采,前者称西张先生,后者称南张先生,常人谁也不敢直呼其名。二张实是科举利益联盟的寡头,通过公荐、独荐、转荐等手段把持岁试。局外者常根据二张之荐在考前私拟等第名数,及榜发后。复社既有登龙门之术,自然吸引广大士子加入,拥有雄厚群众基础,而“保送”复社中人得中科举,又能增加庙堂内自己人的说话分量,遂形成强大气场,然堕落也正自开始。明亡后,不少复社中人不能保气节,与在科考中长期舞弄关节或也有不小干系。

  “明亡于党争”之再审视

  今人常有“明亡于党争”之说,尤有对东林党的苛论,似乎其罪孽甚至大过阉党。这实在是不通之论。

  诚然,东林党、复社等对明亡并非无责,当时夏彝仲有段议论颇为持平:“二党(笔者按:阉党与东林党)之于国事,皆不可谓无罪……东林中亦多败类,及攻东林者,亦间有清操独立之人。然其领袖之人,殆天渊也。东林之持论高,而于筹敌制寇卒无实着。攻东林者自谓孤立任怨,然未尝为朝廷振一法纪,徒以忮刻胜,可谓之聚怨,不可谓之任恐也。其无济国事,两者同讥。……若两党之最可恨者,专喜逢迎附会,若有进和平之说者,即疑其异己,必操戈随之,虽有贤者,畏其辨而不能持,亦有因友及友、并亲戚门墙之相连者,必多方猜防,务抑其进而后止,激而愈甚,后忿深前,身家两败,而国运随之。谓皆高皇帝之罪人可也”。这段话对东林党之毛病可算说得痛切,但也未肆意放大,任意栽赃。

  实际上,明亡原因相当复杂,既有传统史家钱穆、傅斯年、郭沫若等指出的西部的起义和北方的边患等表面原因,也有后人指出的瘟疫、大旱等天灾的偶然因素,更有帝国政治、经济、社会结构等深层原因。美国学者彭慕兰将明亡归结于“国家能力的持续下降”,有学者进一步解释了其原因:一是中国封建势力的变本加厉,所谓官无封建而吏有封建;二是儒学蜕化为道学,精英阶层对于经济财政司法一片茫然,无法承担由宗法国家向近代民族国家的转换;三是豪门巨富与新兴商人的勾结,土地兼并未能抑制,市场垄断复又加剧,造成生产者和一般小农流离失所,生产力大幅度下降;四是税收长期无着,无以养兵,故武备废弛,;五是金融很大程度上依赖美洲的白银流入,而美洲白银的出口又在1630-1650年间剧烈下降。

  俱往矣,明亡已367年。现在看来,东林党、复社等晚明党社,以“天下公议”聚集以士人为主的地方力量,尊重朋友的平等关系,形成社会组织的横向联系,并通过扩张言路、书院讲学及干涉人事、影响科考等手段,开展对皇权的分权运动,虽然在君权的恣意、阉党的残毒以及自身的缺陷等因素下不免于失败,但毕竟是中国近世影响深远的具备初级民主形式的运动,甚至可能意味着市民社会在中国的发端,而其间蕴藏的知识分子“天下为公”的社会责任感、公共良心及经世致用的理想,至今仍闪现出不绝如缕的光芒。然而,在朝廷的架构内想着天下的事,毕竟是他们最深刻的悲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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