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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反腐恐怖手段:五十六名朝廷官员人头落地!

时间2023-02-06 10:00:00发布admin分类历史趣闻浏览120

  清四十六年(1781 年),发生了一件建立以来最大的贪污案。自封疆大吏到州牧县令,被判处死刑的多达100 多人,其中56 名被砍掉了脑袋。这就是轰动朝野的甘肃全省官员谎报灾赈、贪污捐监粮的大案。这场特大贪污案件的首犯,就是曾十分倚重的封疆大吏王亶望。王亶望,山西临汾人,自举人捐纳知县,累任知县、知府,乾隆三十九年(1774 年) 调任甘肃布政使,受命专门办理收捐监粮。

  甘肃地瘠民贫,是全国最穷的省份,每年户部都要调拨巨额款项购买粮食,以抚恤灾民,供应当地满汉驻军以及救济新疆之需。为节省国库开支,乾隆二十五年(1760 年) 清政府特准甘肃及外省商民纳粮捐纳监生,就地解决缺粮之急。监生,是国子监学生的简称,甘肃省内外商民赴甘买来监生头衔后,并不要求千里迢迢进京入国子监读书肆业,但他们已享有与秀才同等的权利,可直接参加乡试进入官场,也可以监生资格加捐职官。因此,捐监一途是当时富裕商民子弟入仕的捷径。加之甘肃开捐定价较低,每名只需麦豆四五十石,外省商民。

  不料,行之数年,诸弊丛生。大抵是经手的地方官借机贪污,挪用捐监粮,甚至干脆折收银两,以便于中饱囊。清政府只好下令中止甘肃收捐。停捐之后,户部仍旧每年拨银百多万两解往甘肃采买粮食,而甘肃大小官员仍为缺粮,所以当乾隆三十九年陕甘总督勒尔锦奏请恢复捐监旧例时,经户部遵旨会议以为可行,也就很快允准了。鉴于以往积弊多端,乾隆皇帝特选调精明能干、善于理财的王亶望为新任甘肃布政使,专责办理该省收捐监粮事宜。

  王亶望上任伊始,便向乾隆皇帝保证,“随时随处,实心实力,务期颗粒均归实在”。而暗地里,王亶望却和总督勒尔锦狼狈为奸,下令全省收捐各州县捐监无须交纳粮食,一律折成银两收捐,全部上缴到他和兰州知府蒋全迪那里。这样一来,白银滚滚而来,捐监粮却颗粒不见。仓储空空如也,又将如何交待?

  王亶望自有妙计,他和蒋全迪二人每年夏、秋都在省府兰州秘密合计,无灾报有灾,小灾报大灾,下令各州县按照他俩虚拟的数目,开销掉子虚乌有的“捐监粮”。各州县见王亶望如此,也无不群起效尤。

  原任平番县知县何汝南,在主持本县办灾两年间,浮开赈银6 万余两,纳入私囊;原任狄道州知州陈常,在三年任内共办监生执照四千余张,每名多收银10 两,共贪污银两4万有余。

  从乾隆三十九年开捐到四十六年案发,历任甘肃省各州县长官百余员,几乎无人不贪。这些州县官还要用赃银去结络上司,如上面提到的知县何汝南,前后就送给王亶望银18000 余两,“ 馈送” 蒋全迪6000 余两,总督勒尔锦交他办买物件,又花去银6000 余两。有个叫麦桓的广东人干得更荒唐离奇,他被分发到甘肃待补知县之缺,当时正赶上各州县报办夏灾,为急于补上县官好趁灾大捞油水,就托人向蒋全迪疏通,最后达成交易,麦桓送王亶望、蒋全迪各8000 两银。麦当时手中无钱,应允冒办夏灾得银后,如数奉送。这样,蒋全迪保举他升补靖云知县,麦桓则风风火火大办“捐监赈灾”,以筹措银两还债。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甘肃通省上下官员,上下相蒙,竟然长期作弊而未被发觉。王亶望还因收捐监生卓有实效,省去每年部援白银百数十多万两,且“弊绝风清,仓储充裕”,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 年) 抽调浙江巡抚,拥厚资而去。继任甘肃布政使的王廷赞更是,且,统一规定报捐时,各州县每名折收白银55 两,除办公费4 两外,再加2 两所谓“心红纸张费”。

  王亶望、王廷赞先后主持甘肃捐监六年间,每年报捐人数在4 万上下,所以乾隆皇帝后来说“历年所捐监生不下数十万”并没有夸张。若以每名55 两计, 共折收捐监银两在1300 万两以上。这笔巨款中,虽然有一小部分是用来采买粮食以为赈灾之用,但大部分则流进了甘肃全省大大小小官员的腰包,其数目不少于白银1000 万两,相当于当时全国每年财政总收入的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

  乾隆四十六年(1781 年)夏,大学士、尚书领兵开进甘肃平定回民反清起事,先后奏报入境即遇连阴密雨,乾隆始疑云大起,感到此前甘省连年报旱有诈,数以百万石的“捐监粮”去向必须深究。联想起不久前王亶望情愿捐银50 万两( 此数相当于浙江巡抚每年养廉银的50 倍) 资助浙江海塘工程一事,乾隆皇帝判定王亶望巨额家资必与贪污甘省捐监粮有关。于是降旨命阿桂和新任陕甘总督李侍尧查办此事,要求他们“根究到底,务令水落石出”。

  阿桂和李侍尧没有辜负皇帝的期望,他们选定现任甘肃按察使福宁为突破口,使他和盘托出了自王亶望以来通省官员如何玩法营私、冒赈贪赃的内情。

  尽管勒尔锦、王廷赞以及王亶望分别在北京和浙江狡赖不吐实情,但到这年七月,乾隆帝已有充足证据对这个贪污集团的首犯作出判决:王亶望处斩,立即执行,他的儿子王裘等人夺官遣发伊犁,另几个不满12 岁的幼子则暂时监禁刑部大狱,待年满12 岁时陆续发遣;勒尔锦原来就因平定回民起事不力问成死罪监禁在狱,这次贪污事发,“从宽赐令自尽”;王廷赞绞刑,本年秋审时处决。至于对其他大小墨吏,阿桂、李侍尧也根据《大清律例》中“监守自盗一千两以上斩监候” 的律文, 拟定皋兰县知县程栋等66 员斩刑,待秋审处决。

  临近秋审,乾隆帝自称不忍看到如此之多的犯官“绞首就戮”,特命凡贪污2 万两以上者立斩;贪污1 万两以上、2 万两以下者,斩监候,赶入本年秋审处决;1 万两以下者亦问斩监候,待来年秋审请旨办理。

  然而,这起贪污大案到此并未了结。随着案情的深入,又陆续发现了亏空库银等新的罪行,所以到这一年年底时,陕甘总督李侍尧又陆续拟定数十名贪官应斩,兰州省城监狱由于羁押这么多特殊身份的罪犯已人满为患,乾隆帝只好下令将已问成死罪的74 人分批解往北京。后这74 人中大部分由于皇帝的恩典,从宽免死,发往黑龙当苦差,所以到第二年办理秋审时只有少数被处决。

  此案陆续正法处决的前后共56 人, 免死发遣者46 人,其他判处徒刑、流刑,以及革职的更不烦细说了。

  尽管乾隆皇帝一宽再宽,但办理一件贪污案而杀掉56名官员,其中包括一、二品大员3 人,这在清朝建立140 余年以来确实是空前的。所以乾隆帝一再慨叹此案为:“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

  盘点中国史上反腐倡廉最给力的皇帝是哪四位?

  当今社会,要问老百姓最深恶痛绝的是什么?的回答应该是:官场腐败!无论在哪一个朝代,还是在哪一个国家,一提到官场腐败问题,那必遭老百姓痛心疾首。然而,官场腐败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一种社会问题,自从文明社会诞生以来就一直困扰着人类,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的社会难题。倡导为政清廉,惩治贪污腐败是中国历代王朝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一个政治清明的国家,在整肃吏治方面肯定是颇有建树的,而一个反腐倡廉卓有成效的国家也绝对会是个强大和谐的国家。历史本身就是一本裨益后世的教科书,今天乐奀就想和大家聊聊那些在反腐倡廉方面颇有动作和建树的古代中国皇帝爷们。

  一、反腐倡廉最成功的皇帝:赵恒

  宋真宗赵恒(968-1022),第三位皇帝,是个有作为的明君。他在位25年,治理有方,北宋的统治日益稳定,国家管理日益完善,社会经济繁荣,国家强盛,史称“咸平之治”。画家张择端用的《清明上河图》来描绘了北宋时期的清明盛世;法国思想家伏尔泰赞誉:中国是举世最优美、最古老、最广大、人口最多、治理最好的国家,“我们不能像中国人一样,真是大不幸!”。而将北宋王朝推向中国封建社会的巅峰,进入一个伟大的时代,它的缔造者就是宋真宗。宋真宗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卓有成效的反腐倡廉的举措,史上称之为“中国皇帝反腐倡廉第一人”。

  首先,宋真宗有一个传诸后世的良好的廉政理念。他颁布了告诫百官的《文武七条》:一是清心,要平心待物,不为自己的喜怒爱憎而左右政事。二是奉公,要公平正直,自身廉洁。三是修德,要以德服人,而不是以势压人。四是务实,不要贪图虚名。五是明察,要勤于体察民情,不要苛税和刑罚不公正。六是勤课,要勤于政事和农桑之务。七是革弊,要努力革除各种弊端。这《文武七条》均是廉政之举,是统治者的的安排,也是老百姓们的热切期望。在宋真宗看来,“清心”“修德”就是廉政的源头,就能实现“德治”。

  其次,宋真宗建立了一整套严谨有效的官员选拔任用制度。定“州县三课”法,“公勤廉干惠及民者为上,干事而无廉誉、清白而无治身者为次,畏懦贪猥为下。”严明赏罚,官员有试用期,试用官员转正要有若干名正式官员保举。按规定,官员不得保举曾犯有贪污罪的官员。宋朝允许在职官员参加考试,考中者可提前转正或越级提拔,但曾犯贪污罪者不许参加科举考试。又规定,只要是重要职务和接触钱财的职务,一律不允许曾犯贪污罪者担任。宋朝官员通常定期升级,但曾犯贪污罪的官员升迁则举步维艰。一个官员若犯贪污罪,其上司、曾荐举过他的官员也要受到处罚。

  第三,在吏部建立了官员档案,完善官员休假制度。凡犯贪污等罪者都记录在案。宋代还规定,这些犯罪者,每次晋级或调动职务时,都要向吏部主动申报自己曾犯过贪污罪,并规定,此类官员不得随意更改姓名。这样的规定,动员了上上下下各方面的监督力量,杜绝了贪污腐败者上升的空间,并将他们置于严密的监管体系中,避免了他们再次搞腐败的可能。岁末年节时,皇帝赐臣僚宴饮,播撒皇恩,增进君臣关系。宋朝文武官员每年可休传统节假,还有新设假日,比如说宋真宗就“诏自今伏日并休务”,增加了官员伏日的休务假,并对官员节日之外的事假也较以前灵活,如“私忌假”、“饯行假”等。当然,我们知道宋朝官吏的俸禄是历朝最高的,即“高薪养廉”。

  第四,建立了一套监察官员的渎职惩处制度、选拔的标准和职务回避制度。宋朝设立御史台,行使相当于现在纪委监察部门的职责。宋朝对行使监察职责的御史台官(御史)有着严格的规定,甚至监察官违反出巡制度都要遭受处罚。还特别规定了监察官失察、自身贪暴受惩处的制度。对于失察的监察官,宋真宗实行严厉的处罚。而对监察官(御史)的选拔,更有严格的标准:首先要“鲠亮敢言”,廉洁无私,纠弹不避权贵;其次要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从政的实践经验;三是实行官亲回避制度,不准宰执奏举御史。

  因为这些廉政举措,宋真宗和他的后来者们创造了一个政治清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双丰收的宋王朝。名传后世的“包青天”就是产生在宋真宗统治的时代,这也从一个侧面表现了宋真宗廉政建设的成效。尽管北宋的面积、人口、资源都比差得多,但北宋经济繁荣,边贸红火,贡赋通达,税收富足,岁入却是唐朝的七倍,经济总量占世界的80%。

  二、反腐倡廉最狠毒的皇帝:

  明太祖朱元璋(1328 -1398),开国皇帝。要选中国史上反腐倡廉最狠毒的皇帝,非他莫属。朱元璋出身贫苦,打小饱受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他的父母及长兄就是死于残酷剥削和瘟疫,自己被逼迫从小出家当和尚。所以,在他参加起义队伍后就发誓:一旦自己当上皇帝,先杀尽天下贪官。后来他登基皇位果不食言,重典治吏,制定颁布了堪称史上最严酷的《大明律》,并在全国掀起轰轰烈烈的“肃贪”运动,矛头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贪官污吏。

  首先,朱元璋对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的官员格杀勿论。当他发现御史宇文桂身藏十余封拉关系拍马屁私托求进的件后,立即派人对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府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从上到下贪污腐败现象极其严重,他龙颜大怒,立即诏令天下:“奉天承运,为惜民命,犯官吏贪赃满六十两者,一律处死,决不宽贷。”

  其次,朱元璋敢于从自己身边“高干”开刀。明初的中书省下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中,由于大量留用元朝的旧官吏,以及一些造反起家的功臣。他们有恃无恐贪赃枉法。朱元璋大胆对这些官员进行惩处。户部侍郎郭桓,户部尚书赵勉伙,刑部尚书开济,工部侍郎韩铎、李桢,兵部侍郎王志、礼部侍郎章祥等高官,连同一大批政府和地方官员,因为贪污案事发而纷纷成为朱元璋的刀下鬼。甚至是监督各级官吏行为的都察院御史仁,也是因为吃了原告吃被告而被朱元璋处死。而现在记账用的“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陌、阡”等大写数字,就是因为当时的“郭桓案”而由朱元璋发布法令起始使用。

  第三,朱元璋认为对贪官处以斩首,甚至挑筋、断指、断手、削膝盖等酷刑都太便宜他们了,为此还发明“剥皮揎草”的残酷刑法处置贪官。这种触目惊心的举措也震慑了一批官员,使他们行为大为收敛。

  第四,朱元璋对自己培养的干部决不姑息迁就。曾对派出下基层查勘水灾而接受宴请、收受钱财的国子监进士和监生共141人,痛下狠心一并斩杀。

  第五,朱元璋制定整肃贪污的纲领——《大诰》。花费近两年时间编纂的《大诰》一书是他亲自审讯和判决的一些贪污案例成果的记录,书中还阐述他对贪官态度、办案方法和处置手段等内容。朱元璋下令全国广泛宣传这本书;他还叫人节选抄录贴在路边显眼处和凉亭内,让官员读后自律,让百姓学后对付贪官。

  作为开国皇帝的朱元璋,“人在政举”,严惩贪官污吏决心之大,世人感叹。“杀尽贪官”的运动贯穿于他31年的帝皇生涯,但可悲的是:贪官现象终未根除,大宋那种清明、富强的景象终未在明朝再现。曰:“,奈何以死惧之?”朱元璋如此严刑却阻挡不了明朝官员前腐后继,同样值得当今的人们深思。试着比较一下宋真宗的做法,今人当有借鉴之处!

  三、反复倡廉最果决的皇帝:爱新觉罗·

  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1678-1735),即皇帝,清朝第5任皇帝。史实记载,即位之初,税收短缺,国库空虚,吏治废弛,贪污腐败已然成风。他克服各个方面的阻力,在全国上下大规模的开展清查亏空,设立会考府,实行耗羡归公,实行养廉银制度,取缔陋规等多项工作,由于他态度决断,雷厉风行,清朝的财政状况在短时间内得到明显改善,官吏贪污吏治腐败的坏况都有很大的转变。史上有“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并有学者言道:“宽大,乾隆疏阔,要不是雍正的整饬,清朝恐早衰亡。”

  首先,雍正帝的勤奋是出了名的,他勤于政事,积极制定切实有效的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大政方针,不断推进反腐倡廉事业,极大地消除了康熙一朝的诸多弊政,为乾隆一朝在经济上、社会发展上打下了雄厚的基础。

  其次,他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能者上庸者下。雍正曾把守国法无过错的官员分为两类,一种是听话顺从但平庸无为之辈,另一种是有才干有主见但不免常有不同意见的人。在这两者之间,雍正的态度十分明确:“去庸人而用才干”。你想啊,在雍正手下,一个平庸无为的人都难以混下去,何况是贪官呢?!

  第三,他知人善任,发挥人的才干,避免了不谋其政而某拉关系、行贿受贿走歪道。力求使官员的才识能力与其职务相当,这是雍正的一向主张。他认为,政有缓急难易,人有强柔短长。用违其才,虽能者也难以效力,虽贤者或致误公;用当其可,则为官者各施所长,政无废事。

  第四,他积极推进高薪养廉。高薪养廉既是耗羡归公的配套措施,也是反腐倡廉的配套措施。试想朱元璋老前辈的做法:俸禄不能提高,贪污又不允许,官员们怎样才能维持正常的生活需要呢?所以,雍正就给官员们发数目可观、远高于平日工资的“养廉银”,同时还额外再给京官发津贴、给不同级别官员规定不同数额的办公费用、取缔“馈赠礼金”和“索取归礼”等陋规。通令全国“倘有再私收归礼者,将该员置之重典,其该管之督抚,亦从治罪。”

  第五,成立类似现今“廉政公署、审计署”的反腐机构。雍正派中央工作组即钦差大臣查办地方官的贪污案件。这些钦差直接归皇帝领导,由中央的一些官员或直属中央的官员组成,尽是些清正能干的人,与地方没有瓜葛。同时雍正还抽调一大批候补州县与钦差一起查办贪官污吏。这样既不会与被查的贪污犯有利益上的关系,也不会对地方官进行包庇纵容。对查出的贪官就地免职,从调查组里选派同级官员接任。这样一来,接任的官员就不会为前任官员打圆场,填补亏空,遏制了“前腐后继”的歪风。雍正还成立了一个独立的核查审计机关—“会考府”,负责稽查核实中央各部院的钱粮奏销,一旦查出贪污或是挪用,雍正就可以了。

  第六,打击贪污犯的手段可谓彻底、坚决,换一句时髦的话说,就是决不搞“假问责、(躲避风头的)异地为官”。发现贪官污吏,雍正帝的对策是:先罢官,后索赔。赃官的罪一旦核实,就把他的家抄干净,连他们的亲戚、子女的家也不放过!而且是:查处之中,无论涉及到什么人(皇上至亲也不例外),都决不宽贷。

  雍正这一系列政策和对策,确实沉重地打击了贪官污吏,帝国的吏治也为之一清,雍正反腐倡廉仅仅五年,国库储银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至五千万两。更重要的是,社会风气改变了。不过,在雍正之后的乾隆朝中却出了中国史上第一大贪官—和珅。“和珅跌倒,吃饱”,还好肥水终归没有流入外人田。

  四、反腐倡廉最自律的皇帝:唐太宗

  唐太宗李世民(599-649),唐朝第二位皇帝,创建中国最强盛的时期--唐帝国的“贞观王朝”,堪称中国历史上的。有学者认为:贞观王朝的强盛是中国古代历史上任何一个王朝都无法比拟的,它主要表现在:①社会秩序空前安定,夜不闭户、道不拾遗。“东至于海,南极五岭皆外户不闭,行旅不赍粮,取给于道路”。②唐帝国是当时世界最为文明强盛的国家,首都长安是世界性的大都会。那时的唐帝国是世界各国仁人志士心目中的“阳光地带”,各国的杰才俊士冒着生命危险也要往唐帝国跑。高度发展的文化,使来到唐帝国的各国人民,多以成为唐帝国人为荣。③贪污降到历史最低点。贞观王朝被称誉为“中国历史上唯一没有贪污的王朝”。④高度发达的商业。中国传统封建王朝的经济特征是“重农抑商”,但贞观王朝是唯一不歧视商业的封建王朝,而且李世民高瞻远瞩,给予商业发展提供了许多便利条件。

  李世民有强烈责任心,他登基后比之前更加勤于政事,埋头公务。李世民有浓厚的危机意识,不时提醒自己不要重蹈隋王朝的覆辙。李世民对臣僚敞开胸怀,即位之初即整治吏治,臣僚们恪尽职守,不搞欺瞒哄骗的传统官场伎俩。李世民胸怀宽阔,爱才如命,的容人之量。李世民制定了谏官制度。从制度上赋予了官员批评皇帝、骂皇帝的这样一种制度权利,史上最有名的“骂官”当属。爱听几乎是人类的通病,权力人物对好话的偏爱则达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而李世民具有高度超强的自制力 对“好话”保持高度的警惕。

  贞观王朝被称誉为“中国历史上唯一没有贪污的王朝”,这也许是李世民最值得称道的政绩,而且当今国人甚至将它和毛泽东时代并论。而实际上,在李世民统治下的唐帝国,皇帝率先垂范,官员一心为公,吏佐各安本分,滥用职权和贪污渎职的现象降到了历史上的最低点。尤为可贵的是:李世民并没有用残酷的刑罚来警告贪官污吏,主要是以身示范、戒奢崇俭,制定一套尽可能科学的政治体制来预防贪腐的发生。在一个精明自律的统治者面前,官吏贪污的动机很小,也不容易找到藏身之地。李世民及上面提到的后来者宋真宗、雍正皇帝他们之所以成功,重要一点是:防范贪污腐败主要取决于一套科学修明的政治体制,而不是像朱元璋那样光靠一味的事后打击,就不能从根子上铲除贪污腐败赖以滋生的社会土壤。

  “观社会更替、明盛衰之理,乃有资于治”。让我们回往历史,以史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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