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酒鬼蔷薇圣斗杀人事件
酒鬼蔷薇圣斗事件(神户儿童连续杀害事件)是1997年在日本兵库县神户市须磨区所发生的连续杀人事件。在此事件中共有2人死亡,3人重伤,被杀害者皆为小学生,犯人的行为血腥残忍,进行包括分尸、破坏尸体、寄送挑战信等凶残犯行,最后逮捕的凶手竟是一名仅14岁的少年(少年A),更是冲击了整个日本社会。此外,这起事件也对部份人造成了不良影响,有些人认为犯下罪行的少年长相俊美,因此成立了匿名的大型留言板,甚至还出现凶手的爱好者。也因为这起事件,日本进行与少年犯罪事件相关的法令修正,并且在媒体上加强对预防少年犯罪的宣导
出生日期 1982年7月7日
整个事件是由三个案子构成。但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被认为是第三事件。由于第三事件类似“剧场型杀人”的特殊犯罪手法,以及媒体的大幅报道,因此引起全日本民众的关注。
第一个案子
1997年2月10日,下午4点半左右,在日本神户市的街道上,两名国小女童被少年A从后用槌子攻击,其中一人重伤。 女童在当时目击犯人穿着西装外套,手持学生用的书包。知道了这件事情的父亲,向少年A当时就读的国中要求提供学生的照片,以让女儿指认犯人。但学校却透过警察拒绝了这项要求,于是该父亲向警察提出被害报告后,再度要求指认学生的照片,结果还是无法获得答应。
第二个案子
3月16日,中午12点25分,神户市的少年A向国小女童(山下彩花)询问厕所的位置,在女童带领他到学校的厕所时,少年A对女童说“把脸转过来吧,我要谢谢你”,随即用铁锤攻击女童之后逃逸。之后女童被送往医院,在3月27日因为脑挫伤而死亡。此外,中午12点35分左右,少年A在逃离案发现场约200米外,被另一名同校的国小女童看见,少年A竟使用小刀(刀刃长13厘米)刺向目击女童的腹部,让女童负伤2个星期才痊愈。
第三个案子
当天的晚上,妈妈很晚很晚也没见到小淳回家,不免担心地给孩子的公公挂电话,那边的回音令全家人大吃一惊——小淳根本没来过。这个乖孩子,出门到那儿玩肯定会告诉父母,也从来不会玩得这么晚。雾色笼罩着街区,一个不祥的念头掠过孩子父母的心头,莫非碰上交通事故了?……好心的邻居们加入了寻找的行列。该问的地方都问了,该找的地方也都找遍了;接到报案的警察彻夜寻找竟也毫不见踪影。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全家人苦苦寻找着,度过了三个难熬的不眠之夜。5月27日下午,终于接到警署的通知,然而,展现在父母面前的已经是一具身首分离的残尸。看到孩子身上那熟悉的黑色半袖T恤、绿色的风衣、紫色的短裤和轻便运动鞋,做父母的顿时天旋地转,肝胆俱裂,恶魔之手伸向了这个不幸的普通家庭。
土师淳的头颅是在当月27日早上6时35分左右,被一位校工在神户友丘中学的正门前发现的。现场情况极为蹊跷,门边,挂着校名牌的水泥矮墙上留下了一滩直径约10厘米的血迹,而实际上头颅被发现的一小时前,一位83岁的老太太清晨散步时,曾在离正门3米远的地方发现了这具头颅,也就是说,包括被校工发现的现场在内,小淳的头颅被人挪动过三次。
据第一线的警方人员分析,犯人当初打算将头颅置于较容易引起路人注意的矮墙上,但固定得不好,于是又将头颅转移到离正门3米远的墙角,但见那位似乎看到头颅的老太太没有什么反应,于是干脆将头颅直接挪到正门口并悄悄潜伏在附近,直到确认有人发现后才离去。案发后的调查中也有目击者反映,当天清晨5点多,曾看到校门附近停着一辆一直打着火的小轿车,车内纱窗紧闭,形迹可疑……犯人似乎在玩什么把戏。是的,这个令人费解的犯人的确在与社会玩着一起不可思议的游戏。
孩子的头部上方留下了被猛击过的痕迹,根据司法解剖分析,头颅与身体的切断面间的肌肉组织整齐,而骨头受到的损伤远远大于肌肉组织且凹凸不平,犯人显然是先用很薄的利器分割,然后再使用了锯子等工具。令人发紫的是犯人将头部切锯下来后还肆意蹂躏,将受害者死不瞑目的双眼合闭,用利器从上眼皮往下眼皮划上一个“×”,更为残忍的是将死者的嘴唇向两耳方向划开一个约7厘米长的裂口(口子),然后将一封致警方的“挑战书”折叠塞了进去:
“这是游戏的开始…如果你们警察可以的话,就来停止我吧…我极之想看其他人死,杀人令我兴奋。我需要血腥的裁决来代替我巨大的痛苦。”
同一天,小淳的尸体也在从家出门往东约300米处称为“坦克山”的电视天线中转站内被找到。警方认为土师淳被杀的方法和字条令人想起60年代洛杉矶和星宫杀手。
对天真幼稚的孩童施用如此残忍毒手的犯罪动机究竟何在?下一个目标会是谁?日本犯罪史上前所未闻的案件使警方一筹莫展。“酒鬼蔷薇圣斗”的阴影笼罩在当地,令居民们惊恐不已,陷入家家自危的恐慌中。事件发生后的第一个星期天,往日孩子们游戏嬉闹的公园静悄悄的,上私塾补习的孩子遽然下降,大街上好像发布了戒严令一样,人迹稀少。到处是搜索和巡逻的警察,事件发生在大白天,大男人们上班也惴惴不安,不时地给家里挂电话:“喂,家里没事吧。”根据学校的通知,孩子上学必须有大人接送。上学途中的一些学生脖子甚至挂上了紧急报警的哨子。某记者正准备和一个在超级商场门前等母亲交钱的孩子搭话时,做母亲的慌忙冲出来,如惊弓之鸟一般拉起孩子赶紧离去。晚间,一些家庭睡觉前在枕头边准备了棒球棍防身。一时间,当地居民们疑神疑鬼,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作案经过
5月25日,少年A再到案发现场将少年B的头部割下,并放入事先准备的胶袋带走隐藏。在少年A后来的精神鉴定报告指出,当时少年A曾向遗体射精及在遗体的面部割开伤口以饮其血。
5月26日,中午过后,少年A将少年B的头部带回家中清洗。同日,警方对行踪不明的少年B展开搜索,但没有结果。当天晚上曾有警察查问过刚遗弃凶器的少年A。
5月27日,凌晨1点至2点左右,少年A将少年B的头部带到神户市内的中学校门口后返回住所。直至上午6点40分,少年B的头部被学校的管理员发现。头部上还有两张纸片,内容为少年A犯行的声明文章。同日下午3点警方于该校500米外的山边发现少年B的遗体。
少年A在其中自称“酒鬼蔷薇圣斗”,并且语气充满挑衅的意味,字条上还用英文写了“SHOOLL KILL”。
据少年A被捕后供称,该文字是少年A将“スクールキラー”直接以拼音的方式串出,在后来寄送到神户新闻社的信件中已把“キラー”拼成“KILLER”,但少年A当时并没有注意到“スクール”的正确拼法为“SCHOOL”。
6月4日,神户新闻社收到由“酒鬼蔷薇圣斗”寄出的“犯行声明文”。内容为凶手的犯案自白。
在案件侦查的过程中,警方曾一度怀疑凶手为20至40岁的男子。但侦查其间少年A亦曾多次被查问,部份调查员在阅读过有关少年A的报告书后对少年A起疑,加上少年A亦是3月时的凶案的嫌疑犯,警方开始对少年A作秘密调查,当中包括向少年A的学校索取少年A的笔迹,加上2月受袭击的女童认出少年A,警方因此断定少年A与本案有关。
6月28日,晚上7点5分,年仅14岁的少年A因被怀疑杀害少年B及侵害他人身体而被逮捕,并发现部份凶器。在他被捕后,少年A亦很快的承认他在3月16日杀害了替他指引厕所方向的国小女童,并且曾袭击了三名女童。此事在日本社会造成极大的冲击。
警方认为少年B被杀害的方式和字条,让人想起1960年代旧金山的“美国最嚣张的罪犯黄道十二宫杀手”。
其他信件和“鬼蔷薇”
6月4日,神户新闻社收到一封关于本案件的信。信中提及“酒鬼蔷薇圣斗”承认杀害及将少年B斩首和致其他人遭受伤害,并威胁将会有更多凶案。第二封为没有寄件人地址的信,邮戳日期为6月3日。咖啡色的信封内有三页共1,400字的信件,同样用红色墨水写成。信上包含了六个字“酒鬼蔷薇圣斗”,分别代表“酒精”(酒)、“死神”(鬼)、“玫瑰”(蔷薇)、“圣徒”(圣)、“搏斗”(斗)。这也是在少年B头部上发现的纸条上的字眼。
信件的开头是“现在,就是游戏的开始。”,信中亦提及“当我杀人或导致他人身体遭伤害时,我觉得自己从持续的憎恨中获得自由。我能够从中得到和平。减轻我的痛苦的唯一方法——就是增加其他人的痛苦。……我把我的生命当作赌注押在这游戏上。如果我被逮捕,我会被处以绞刑,所以警方会愤怒和坚持的追捕我。”信中还斥责日本的教育制度,他写到“强迫性的教育造就了我,一个隐形的人”。
在刚开始引起的一阵社会恐慌中,日本媒体曾将凶手的名称“酒鬼蔷薇圣斗”误报为“鬼蔷薇”。这个错误激怒了凶手,他于信中的终段提及:“从现在开始,如果你们再念错我的名字,或让我愤怒,我将会在一个星期内杀掉三颗野菜(凶手此处的含意为他不把那些周围的人当作人来看待。)……如果你们认为我只会杀害儿童,那真是一个大错特错的想法。”
酒鬼蔷薇圣斗事件 – 事件分析
从“酒鬼蔷薇圣斗”的个人资料中可看出,这似乎是一起典型的隐蔽青年(引きこもり)并发症状。葛玛·恩库玛在分析中指出:
关于“酒鬼蔷薇圣斗事件”,最糟糕的一件事情就是,这可能不会是最后一次发生的类似事件。无论是该名少年的家人、或是整个日本,都忽略了一些显而易见的迹象。日本的儿童在六岁时就要面临一个极为困难严苛的考试。孩子的表现大大影响了他们的整个人生和未来,这是会决定孩子能否进入良好的私立小学,或是进入受人鄙弃的公立学校。家长对于国家的系统和制度没有信心,“酒鬼蔷薇圣斗”的母亲也不例外。即使社工已警告她的儿子的精神状况不稳定,但她还是继续强迫她的长子在学校要有突出的表现。他在当时已经把虐待和杀害小动物当作“嗜好”。很快的,当他进入学校之后,便开始对女生进行身体上的攻击。
与宫崎勤事件的相似性
“酒鬼蔷薇圣斗”除了是典型的隐蔽青年之外,分析家和心理学家发现他与犯下“连续女童诱拐杀人事件”的“宫崎勤”有许多的相似处。如同1989年的“宫崎勤事件”一样,“酒鬼蔷薇圣斗”很早就走上暴力的道路。在他就读小学的时候,便开始携带锋利的武器。他在日记中记述:“当我像是拿着手枪一样,拿着求生刀和纺织用剪刀时,我的愤怒就会减轻”。在12岁的时候,他开始对小动物进行非常残忍的虐待。例如:在街上将青蛙排成一列后用自行车把它们辗死、切断猫的四肢、将鸽子斩首等。
在3月16日的攻击凶案发生之后,他在日记上写:“我今天做了一个吓人的实验,来证明人类有多么脆弱……当女孩转向我时,我便挥动了手中的铁锤。我想我敲打她了好几下,不过我记不太清楚,因为我实在是太兴奋了”。在3月23日,他再加写上:“今天早上,我妈说:‘可怜的女孩子。这个女孩好像快要死掉了。’但是我没有会被捕的迹象……因此我要感谢神明……请继续保护我。”
此外,在搜索“酒鬼蔷薇圣斗”的房间之后,发现了上千本的色情漫画、色情影片,因此日本的政治家龟井静香希望能禁止这些令人不快的内容,她并表示“这些完全没有文学或教育性的电影,仅是为了呈现残酷的暴力镜头而拍摄制作……成年人应该为此负责”,这次的事件让成年人有重新思考关于这类影片的某些政策,以及他们是否仅因这些影片能够赚钱就允许它们的存在。
酒鬼蔷薇圣斗事件 – 事件发展
1997年10月13日,神户家庭裁判所判定将少年A送到少年感化院进行诊断。少年A被移送至“关东少年感化院”。
2001年11月27日,被判断治疗相当顺利,因此将少年转移至“东北中等少年院”。
2002年7月,神户家庭裁判所判定,虽然治疗相当顺利,但是还有接受更细密的教育之必要,因此将继续收容。
2004年3月10日,已经成年的加害男性从少年院退院,踏上重回社会的道路。日本法务省向受害者的家人传达少年A假释退院的消息。
酒鬼蔷薇圣斗事件 – 社会影响
2000年,日本国会因为这次的事件,将犯罪刑责的最低适用年龄从16岁降至14岁。不过,在2004年6月1日,御手洗怜美被11岁的“少女A”杀害(日本佐世保小学小六女生杀人事件)后,又再度引起是否需要再降低最低刑责年龄的讨论。
后续报道“酒鬼蔷薇圣斗”少年将出院?
1997年15岁的神户少年A用这个古怪的名字撰文表示他对社会的不满,以杀害一个无辜的儿童土师淳(当时11岁)代替他对社会的反抗。留下的,是失去爱子的土师淳的双亲深深的心灵创伤,以及自此以来人们对一系列少年凶恶犯罪事件的思考。
六年的时光飞速逝去,今年5月24日,是土师淳的第7次忌日;如果他活著,现在已是高中三年级学生了。六年的岁月中,“酒鬼蔷薇”少年A在关东医疗少年院(东京都府中市)度过,不久将迎来21岁的生日。经过精神矫正,据称他已具有了相当的赎罪意识和对遗属的歉意。鉴於这些“更生”的表现,关东医疗少年院向关东地方更生保护委员会提出了让他假出院的申请。这一申请在5月13日已被森山法务大臣认可,认为让他“移至社会中继续接受保护观察处分将更为有效”。
被害儿童之父土师守忧虑重重
听说当年的“酒鬼蔷薇”少年A将于今年9月出院,周围的人们狻为不安,被杀害的儿童土师淳的父亲土师守对媒体表示了深深的忧虑:6年的时间真的能让一个精神有问题的犯罪者“更生”吗?把他放归社会,万一再犯罪的话,谁来负这个责任?!下面是他所撰的手记的主要内容(文中表现均为土师守的第一人称)
对于为什堋要这样急急忙忙地让“ 酒鬼蔷薇”少年A出院,我真的是难以理解──明明到23岁为止,他可以在医疗少年院度过。法务省说他患有的“ 性的sateisumu”(性冲动导致杀人的失控现象)已获改善,已相当地有了“更生”的表现,这是真的吗?
现在,“酒鬼蔷薇”少年A20岁。根据《少年院法》第11条第2项及第4项,若在院者的心身故 或犯罪倾向尚未得到矫正,少年院可以对送在院者来院的裁判所提出申请延长收容期间,让其继续留院接受保护观察。事实上,去年曾有过让A出院的说法,而关东医疗少年院向神户家裁提出了延长在院期间的申请。当时院方是这样主张的:“假如让A出院,很容易引起他心理上的大混乱,以致导致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造成社会上无限的不安……”因此,家裁允准将对A的收容在院期间延长到2004年12月31日。
至今仅仅过了不到一年的时间,难道在此期间,A的状况发生了戏剧性的巨变,以至可以让他出院了吗?!对此,我有几个重大的疑点。一是在关东医疗少年院,A的担当医生对A在当年引发事件(杀害了我儿子淳,伤了他人)时的状态并不解,仅在A入院後担任了对他的辅导和治疗。因此,作出“更生”的判断之前,未与当年担当对A作精神鉴定的司法专家进行深层的意见交换,是草率的。
其次,A在少年院,虽然是在被拘禁的特殊状态下度过的,但他随著年龄的增长,也增长了智慧。诸如“ 深刻反省”、“想向遗属谢罪”、“竭尽一生作出补偿”之类的话,说说、写写是很简单的,但究竟是不是真的从内心出发有了赎罪的意识呢?!
第三,根据平成12年度的《犯罪白书》,在少年院已“更生”,假出院复归社会接受保护观察中的原在院者中,再次犯罪率达17.3%;过了保护观察期间,真正回归社会的原在院者的再次犯罪率更高达23.6%!这些数字说明了什堋呢?难道不是说明少年院的矫正教育并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吗?!在这样的情况下,让A出院,能不能保证他不再犯罪?而若他再次危害於社会,谁将来负这个重大的责任?!
在这6年中,A的家庭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A是三兄弟的长子,现在二弟已成了大学生,最小的弟弟也上了高中;父亲在事件发生後从当时工作的造船会社辞职,现在是町工场的临时雇员;他的母亲也在做PATO工作。他家的一个亲戚曾说,A将出院,当然是令人高兴的,但现在这个家,迎接出院後的他,看起来很难哪!连他的父母兄弟都不能保证接受他,何况社会上的他人?人们难道能真正放心吗?!
“ 酒鬼蔷薇圣斗”事件以来,一系列低年龄化的少年凶恶犯罪事件相继发生,少年时期的精神矫正教育成了犯罪学、医学甚至社会学的重大课题。A是有罪的,但他当时是少年,精神鉴定的结果也证实他是有病的,所以当时的处理结果是送他入医疗少年院。然而,6年的矫正教育真的能使他的精神恢复健康吗?今後他复归於社会後,真的能与常人一样被社会接受吗?他真的能顺利地适应社会吗?……一系列的疑问确实不能令人释怀。然而,如果A真的有了赎罪更生的意识,让他长期被拘禁又是不人道的。看起来,这个问题确实是让法务大臣头痛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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