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皇帝吃剩下的饭菜会如何处理?竟然成了一条致富之路
古代有节俭的皇帝也有奢侈的皇帝,如果是碰上每天都要吃山珍海味的皇帝,可能有些人就要发财了。因为皇帝吃剩下的饭菜可能会被拿去高价卖掉,在宫中甚至成为了一条专门的产业链。其实皇帝吃饭非常简单,每餐也不会吃很多,但桌上的饭菜一定要让他能有胃口,所以当皇帝的厨师可能是最头疼的一个岗位。但这些厨师做菜几乎可以不计成本,所以才有机会从中赚取一些油水,只是被皇帝发现的话,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皇帝一般吃三顿饭,早上起来之后吃点包子,粥,点心,水果什么的,跟现在差不多吃点丰富有营养的食品,早朝之后的一餐比较正式,一般在下午一两点。所以御膳房的厨师们就要提前开始准备了,要在皇帝下朝之后说想要吃饭时立马能上菜,耽误了皇帝吃饭可不是闹着玩的,严重的话还要追罪。所以大部分菜品基本上是温着的,要吃的时候直接叫人上菜就行了。
这顿饭相对来说是三餐中最为丰盛的一餐。基本上摆满一桌子,即是我们所谓得满汉全席。其主菜有来自全国各地的著名美食,而且都是皇帝爱吃的。
以清朝皇帝为例:每顿饭只少得上百样饭菜,能不够吃但不能没有,为了就是表现出皇上的无上的皇权,满汉全席说的也就是皇上每天必备的108道饭菜,皇上一说吃饭,马上就得端上来,晚了就得挨罚,以免引火上身。
每次服侍皇上吃饭都是提心调胆的,那么多饭菜吃不完,都去哪了呢?倒掉!显然不会
皇帝吃饭有个“吃菜不许过三匙”的规矩,无论什么菜,都不能连吃三口,吃过三口的菜立即撤下。因为皇上爱吃不爱吃的,都不能让外人知道。皇帝吃不完的饭菜,会赏赐给妃嫔、皇子公主及大臣们。随时剩饭剩菜,但毕竟是皇帝吃剩下的,能得赏赐,则是莫大的荣幸。
还有就是将皇帝吃完的剩饭剩菜以御膳的名义倒卖到宫外,来谋取利益。
在当时的京城饭店中,有好一点的饭店都会打出店内有京城御厨的旗号,在本店吃饭和皇帝吃的饭菜一样,因此便会招揽过来好一些客人,其实这些饭菜不过是宫廷内扔出来的,甚至连这都不是。
明清时期,倒卖皇帝的剩饭甚至还成了一条赚大钱的路子,太监、宫女都能靠此大赚一笔。这些剩菜剩饭里品相较好的,打五折卖给餐馆,加工一下就可以以御膳厨的名义卖给当地有钱人食用。品相不好的也能卖掉,毕竟都是御厨做的皇宫里的好东西,大不了把他们做成各式各样粥,小贩再把这些熬的粥挑到大街上去喊卖,保证穷人也能买起,而且还能填饱肚子。
最重要的是味道竟然还不错,说起来这一条食物链真是很能赚钱,但这样,总比皇上吃不完倒掉好。其实吧!在皇帝用膳时,除了宦官,在场的还有侍女。而宠妃是在另一个桌子上站着吃完饭,~皇帝高兴了就大大赏赐,就算不想吃也得吃完,就算不好吃也得表现出一副会很好吃的样子,还要说出“味道太棒了”。
说到李白其实大家都应该知道的,他还是真的是一位非常有个性的人物了,要不也不会有这么大的成就了,今天给大家说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吧,话说李白其实在诗中有写过自己杀人的事情的,那么有的人要问了,这李白杀人归杀人啊,为啥还要在诗词中写出来呢,所有很多人都抱有一种疑问的语气在的,那么这个李白到底有没有杀人呢?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揭秘分析看看吧!
在唐朝,出现了一个全民偶像级人物,上至皇帝贵妃,下至老幼妇孺,都为他而颠倒。他就是著名诗人,也是中国诗坛最为伟大诗人前两位之一的李白。虽然李白没有能享受太过锦衣玉食的生活,但获得普遍性崇拜是毫无疑问的。更令人啧啧称奇的是,他并非一名普通诗人,而是文武全才。
在古代,男子佩剑是很常见的事情。《初学记》中就介绍戴剑的年龄和身份。然而,这种佩戴的宝剑,大多数都是以装饰性的礼器,说不定连材质不是金属,所以并没有多大意义。然而,李白却不同,他的确会使用剑术,而且《新唐书》还曾经明确指出:
喜纵横术,击剑,为任侠。
《新唐书》可是正史,能将这个爱好写入正史,说明李白的剑术是有保证的。如果对他的剑术还有质疑,我们可以看看李白的师父和徒弟,就知道他是不是好剑客。
李白在剑术上的师父是谁,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他其实是大名鼎鼎的裴旻,在唐朝,他的剑术与李白的诗、张旭的草书,因此裴旻也被称为剑圣。其实,在当时,李白是否拜入裴旻门下,实在还是有争议的。但《翰林学士李公墓碑》曾经写道:
又常心许剑舞。裴将军,予曾叔祖也,尝投书曰:“如白愿出将军门下。”
正因为李白的师父是剑圣,是唐朝第一剑客,那么李白的粉丝们,则疯狂地认为,李白的剑术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很可能还排在大唐的第二位。更何况李白的徒弟武谔也相当了得。在《赠武十七谔》一诗中,李白就声称自己的这个徒弟很凶悍:
马如一匹练,明日过吴门。乃是要离客,西来欲报恩。笑开燕匕首,拂拭竟无言。狄犬吠清洛,天津成塞垣。爱子隔东鲁,空悲断肠猿。林回弃白璧,千里阻同奔。君为我致之,轻赍涉淮原。精诚合天道,不愧远游魂。
李白形容自己的徒弟武谔堪比要离的狠劲,还曾承诺要将李白的儿子从敌占区救出来。因此,很多人进一步认为,徒弟有这么狠,师父绝对也差不到哪里去,因此坐实了第二剑客的招牌。
李白自己呢?当然也曾炫耀过自己的剑术高超,只说《全唐诗》中收录的李白诗作之中,出现“剑”的频率高达百余处。这还是剔除了地名、人名等其它意思,完全是用于兵器之后的算法。因此,李白给人一种剑术凌厉的感觉。
但李白说剑术高超,更喜欢以杀人来作为衡量标准。比如在《结客少年场行》中,有一句“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又比如在《侠客行》中,“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最开始,他写杀人还是写别人,前一句是写荆轲,后一句是写燕赵侠士。不过后来就变味了。
李白直接开始写自己杀人了!他在《赠从兄襄阳少府皓》中就说“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后来对他崇拜得不得了的魏颢则在《李翰林集序》中对自己的偶像夸道:少任侠,首刃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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