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恐怖杀人案件介绍:一个冷酷凶残的食人魔
云南,彩云之南,一个富有曼妙诗意,逗人遐思无边的地区。相信很多去过云南的人都被当地美丽的景色和纯朴的民风所感动,然而2012年云南晋宁县一宗案子的侦破打破了这一份宁静和美好。
2012年5月,有媒体曝出昆明市晋宁县晋乡镇有多名男人接连失踪。公安部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先后派出刑事专家作业组以及由公安部领导带队的案子督察组,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展开案子侦查和责任追查作业。
经过20多天的侦查,警方很快锁定了居住在晋乡镇邻近南门村的56岁村民张永明,由于他有着残忍杀人的前科。
那是在1978年,张永明在一个砖窑厂作业,与一名同事杨某共处较好。但就在某天晚上,二人在外面大排档吃过宵夜后,第二天杨某却离奇失踪,再也没有回到砖窑厂。半个月后,有人在村外的一处窟窿里发现了杨某的尸身,手脚都现已被折断。
很快警方就将与杨某要好的张永明作为犯罪嫌疑人拘捕,在突击审问中,张永明对杀人现实供认不讳,但关于杀害杨某的动机却沉默不语。张永明被判死缓,但不知为何却在狱中获得了减刑,1997年就被释放出狱,出狱后的无处安身,只得重新回到晋乡镇南门村的老家。由于存在犯罪前科,加之他一直以来默不做声,也很少与周边邻里乡亲触摸,常背着锄头在夜里四处游荡,让人看了毛骨悚然。
此次失踪事情频发的区域,正好是张永明老家周边,并且还有村民表明他经常在夜间推着板车到处走动,专案组将张永明带回去作进一步调查,并对其家中进行了搜索。很快,办案人员就有了骇人的发现。在张永明家的厨房,办案人员找到了数个塑料桶,里面分门别类的装满了肌肉、四肢、内脏,卧室的餐盘里,还摆着人肉的残骸,甚至他用人眼来泡酒。
很快被害者的衣物、手机、证件等随身物品也都在他家中被发现,邻近的菜地、枯井里则是掩埋着数量众多的骨骸。
铁证如山之下,张永明只好坦白交代,供认他喜好杀人,常在路上盯梢被害人,趁其不备用皮带将他们勒死,有时也直接徒手掐死,至于具体杀了多少人,他现已不记得了,说是警察找到有多少套衣服,那就是死了多少人。这些年来失踪的青少年,都是遭受了他的毒手。
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张永明不只自己吃人肉,还将吃不掉的人肉带到市场上去贩卖,谎称是鸵鸟肉。
2012年7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永明杀人案,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庭上,张永明对判定结果表明没有异议,但却拒绝对死者家属道歉。而对他的杀人动机,他仍然没有任何交待,或许他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这些,只是在享用猎杀人类的快感。
毫无动机的杀人,只为满足屠戮的快感,人性已然泯灭,这是最可怕的。所幸的是,恶人终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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